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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阳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10 发布单位:城管局 |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做好我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溧阳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建设和扩容不断提速,高强度建设导致工程渣土大增,消纳难、装修垃圾高度混杂处置难、拆迁地块分布广治理难、渣土车乱跑监管难,管理部门众多协调难、情况复杂,矛盾众多。为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城市品质,为人民群众营造高质量生态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常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方案试点范围是哪里? 本次建筑垃圾试点范围为全市范围内。 (二)涉及的部门有哪些? 本次建筑垃圾试点工作涉及各镇(区)、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三)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开展专项整治、完成配套设施、构建统筹体系、推行信息管理、推进长效管理等。 (四)方案预期实现怎样的工作目标? 一是加快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全面完成清理全市范围内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二是加强拆迁地块、工地管理、建筑垃圾运输等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和优化溧阳市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四是建成溧阳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执法的“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五是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申报核准率及收运率达到省级优秀管理城市标准。 (五)方案如何保障施行? 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建筑垃圾治理监督考核力度,建立建筑垃圾治理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多方位监督管理机制。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相关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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