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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市行政审批中心职责,市行政审批中心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承担“中心”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等工作;使用和管理“中心”的印章、介绍信;负责对上级来文(含“电子邮件”)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管理“中心”的人事、工资、集体福利;负责“中心”车辆调度、物品采购、设施维修等工作;负责指导“中心”的后勤、卫生、安全保卫事务。
(二)业务科
负责指导各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重大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参与上报事项的手续办理;做好各窗口上报表格的统计、归档工作;参与“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服务。
(三)督查科
督促检查“中心”“六制”管理、“七件”办理的执行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周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中心”日常考勤;受理服务对象投诉;完成其他督查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