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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我市各中、小学校食堂推行“肉菜粮放心工程”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7
发布日期:
2003-05-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中、小学校,镇(区)卫生院(医院)、卫生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商局各科室、分局、直属机构,各农贸市场和城区超市: 肉菜粮放心消费,是现阶段“菜蓝子”工程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菜”、“放心粮”,确保餐桌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农副产品市场质量状况,我市自去年十月份以来,在全市农贸市场和城区超市全面推行了“肉菜粮放心工程”。为了将“肉菜粮放心工程”的实施引向深入,加快推行“肉菜粮放心工程”在我市的开展,强化市场农产品的质量监管,保障我市各中、小学校食堂肉菜粮消费安全和切实维护每个师生的身心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快推进我市“肉菜粮放心工程”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工商局经认真研究,就在我市各中、小学校食堂推行“肉菜粮放心工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卫生要求: 各中、小学校食堂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把原料采购进货关,索证齐全(索取该食品原料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杜绝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肉类及其制品应定点采购经检疫合格的,采购的蔬菜须经农药残留检测,米、面、食用油也须定点采购,调味品等原料采购时应查看标签,“六标 ..
关于在我市各中、小学校食堂推行“肉菜粮放心工程”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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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镇(区)卫生院(医院)、卫生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商局各科室、分局、直属机构,各农贸市场和城区超市:
肉菜粮放心消费,是现阶段“菜篮子”工程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菜”、“放心粮”,确保餐桌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农副产品市场质量状况,我市自去年十月份以来,在全市农贸市场和城区超市全面推行了“肉菜粮放心工程”。为了将“肉菜粮放心工程”的实施引向深入,加快推行“肉菜粮放心工程”在我市的开展,强化市场农产品的质量监管,保障我市各中、小学校食堂肉菜粮消费安全和切实维护每个师生的身心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快推进我市“肉菜粮放心工程”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工商局经认真研究,就在我市各中、小学校食堂推行“肉菜粮放心工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卫生要求:
各中、小学校食堂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把原料采购进货关,索证齐全(索取该食品原料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杜绝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肉类及其制品应定点采购经检疫合格的,采购的蔬菜须经农药残留检测,米、面、食用油也须定点采购,调味品等原料采购时应查看标签,“六标”(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方)齐全方可购买。原料购回后,应按学校食堂仓库的卫生要求存放,并建立进出货登记台账。
二、学校食堂肉菜粮采购要求:
1、目前我市各中、小学校食堂采购的蔬菜均未检测农药残留是否超标,也未签订供货合同,用粮大多数是学生自带,不足部分由食堂外出购买,自带粮食质量不能得到保证,陈米、黑子米都有,部分学校食堂购买未经检疫的猪肉,极易发生集体中毒事件,一旦发生事故,很难认定责任,为了更好地筑起学校食堂肉菜粮消费安全屏障,建议各中、小学校食堂采用招标采购的办法与信誉好、有证照的肉菜粮经营户和无公害基地的种植大户签订供货合同,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对质量条款和法律责任条款作重点要求,相对固定“肉菜粮”供货单位。各中、小学校须将供货合同送到辖区工商分局鉴证,并及时将供货合同报市教育局和卫生局备案。
2、我市各农贸市场和城区超市必须经营定点屠宰场提供的鲜肉,入场肉及制品实行查验检疫证明、检疫票,检疫印章等手续,各中、小学校食堂在辖区内农贸市场和超市采购的蔬菜必须经辖区内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室(点)农药残留检测(由蔬菜经营户送检)合格后方能进入学校食堂使用,各农贸市场和城区超市对检测的蔬菜必须出具蔬菜残留农药检测报告,一份交蔬菜经营户,一份交学校食堂,一份由农贸市场或超市留存,各农贸市场、城区超市,各中、小学校食堂以及蔬菜经营户要建立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台账,以备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把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学校食堂“肉菜粮放心工程”工作作为为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工商局将联合成立学校食堂“肉菜粮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应用内部职能,形成合力,将学校食堂“肉菜粮放心工程”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通过学校板报、市场板报、媒体宣传、小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层层做好学校食堂“肉菜粮放心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宣传舆论工作,赢得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学校食堂“肉菜粮放心工程”工作的良好氛围。
3、2003年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工商局将联合举办由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或食堂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然后由分管领导或食堂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层层分级培训,熟悉、掌握肉菜粮消费常识、食品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切实提高单位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及负责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观和自觉性,认真负责履行各项规定要求。
4、加强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将联合对学校食堂采购的鲜肉、蔬菜、粮食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加大学校食堂“肉菜粮放心工程”的推行力度,针对学校食堂“肉菜粮放心工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专项整治。对因领导不重视、组织不严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不良后果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注重材料收集上报。各单位要在学校食堂“肉菜粮放心工程”实施中注重各种材料、数据的收集,对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工商局,以便于加以总结和推广。
以上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溧 阳 市 教 育 局
溧 阳 市 卫 生 局
二〇0三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肉菜粮放心工程 工作 意见
抄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教育局
抄送:各镇
打 印:周 波 校 对:陈 刚 共 印:2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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