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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发<全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7
发布日期:
2005-08-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发《全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各科、分局、直属机构,各室内市场: 为切实做好全市室内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打造“生命畅通工程”,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24号)、(溧政办发[2005]60号)、《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安监局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溧安[200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全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附:《全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主题词:室内市场、消防安全 治理活动 通知抄送:常州工商局、溧阳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8日印发打印:潘睿 &n ..
关于下发<全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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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全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分局、直属机构,各室内市场:
为切实做好全市室内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打造“生命畅通工程”,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24号)、(溧政办发[2005]60号)、《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安监局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溧安[200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全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全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主题词:室内市场、消防安全 治理活动 通知
抄送:常州工商局、溧阳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
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8日印发
打印:潘睿 校对:姜为民 校核:陈金龙
全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打造“生命畅通工程”,督促全市各室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24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公安局等部门关于溧阳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05]60号)、《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安监局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溧安[2005]1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决定自2005年7月中旬至9月下旬,在全市室内市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江苏省工商局《江苏省日用工业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副产品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在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市场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活动工作由市局会同市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市局成立由局长宣政任组长,史金荣、史勤松、张正荣、史军、方学军任副组长,陈亦忠、吕万荣、马洪生、周雪波、朱龙庆、陈爱民、王伟、王晓林、范兰芳、戴建国、姜为民、金国明为成员的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场合同科设立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陈刚任办公室主任,刘玉余任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全市室内市场。
四、整治目标:
(一)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管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二)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和管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自身没有维保能力的市场应与有维保能力的单位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三)市场内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符合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治理活动的时间为7月上旬至9月下旬,分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联合执法2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整改和检查督办(7月中旬-8月中旬)
1、自查整改(7月底前)。各室内市场应当根据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向辖区内基层分局上报书面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各室内市场自查整改期间,各基层分局要深入辖区内各室内市场督促指导,并于8月5前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市局室内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
2、检查验收(8月25日前)
市局收到各室内市场自查整改的情况报告后,将会同市公安消防大队对各室内市场自查整改的情况逐一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室内市场,将依法追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检查验收结束后,市局将对各室内市场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的情况汇总后上报溧阳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
(二)联合执法(8月28日-9月28日)
市局在检查验收阶段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分析总结各室内市场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工作的情况,研究部署联合执法阶段的工作。市局将会同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依照专项治理方案中的整治目标对各室内市场进行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的室内市场将依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为促进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顺利实施,专项治理活动期间设置举报电话(7227005),以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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