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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文化站、局有关职能科室、网吧行业协会、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营造和谐文化环境,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08年3月底~4月底。
二.整治重点
音像市场、网络市场和电子游戏(艺)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音像市场
结合《关于开展集中收缴非法音像制品行动,迎接全国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文市〔2008〕10号)文件精神,全面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堵源头、端窝点,集中收缴一批盗版音像制品,继续重点打击电脑城、江南春市场等集中经营场所和游商游贩无证经营行为以及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二)网络市场
检查网吧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悬挂在醒目处,入口处显著位置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行为以及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行为;打击在网上传播有害信息行为以及未使用或擅自卸载网络安全管理软件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顿电脑培训机构、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场所变相从事网吧经营行为;检查网吧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三)电子游戏(艺)场所
严厉查处电子游戏(艺)经营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场所内显著位置必须悬挂未成年人限入标志;查处场所内设置的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电子游戏(艺)经营场所;对电子游戏(艺)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
3月底前召开业主动员大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
4月1日至4月25日,加强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三)总结评估阶段
4月25日后,对整治月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整治月领导小组:局长胡国勤任组长,副局长徐跃飞任副组长,成员蔡佳林、江峰、赵正淮。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动员部署,协调部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文化市场办公室根据局通知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留空白点。
(三)开展联合执法
由文化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工商、城管、教育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力度。
(四)严格按章处罚
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吊证的坚决吊证,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发动社会监督
设立文化市场举报电话,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做到有举报必接、有举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溧阳市文化局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