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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大中型水库管理处(所)、各镇(区)水利站:
为加快《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湖泊管理,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常州市水利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精简高效、就近负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增加溧阳市河道建设管理处湖泊管理与保护的工作职能(市河道建设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
具体职责为:负责辖区内湖泊的管理与保护,加强工作指导;建立湖泊巡查制度、参与湖泊规划编制与技术方案的研究制定,掌握并报告所管湖泊的工情、汛情、污情,为行政管理决策提供支持;组织、参与对所管湖泊的治理、运行、开发、利用和保护项目的技术审查、对外协调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等。
附:溧阳市河道建设管理处人员花名册
主任:杨建斌
副主任:曹洪波
工作人员:史亮、赵阳、朱洪彬、张红兵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常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