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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8X/2008-00039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农发[2005]39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05-04-06
发布日期:
2008-04-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加强种子市场管理,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溧农发[2005]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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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农业综合服务站、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能否正确推广应用,直接关系到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甚至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种子市场的专项治理活动,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种子市场总体经营秩序较好,各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市水稻种子储备充足,种子质量较好。但个别地区的种子市场秩序依然较为混乱,不规范经营行为屡有发生,尤其是推广经营品种未经审定和无证生产的种子,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安全,损害了农民利益。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无证生产的种子。如近日查获溧阳红太阳农资加盟连锁有限公司违法经营由南京红太阳种业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的红太阳牌“武运粳七号(9520)”50000斤、“武运粳七号(9746)”20000斤。其种子标签上标注的种子级别为“原种”,质量指标亦为原种质量指标,而生产许可证号为“(宁)农种生许字(2003)第0014号”。该种子实质为“良种”冒充“原种”种子。该批种子现已查明的销售网点有:江苏金谷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南渡镇供销社生产资料经理部、江苏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溧阳有限公司上沛经营部、溧阳市红太阳农资加盟连锁有限公司后周分公司、溧阳红太阳农资加盟连锁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溧阳红太阳农资加盟连锁有限公司南渡分公司。
2、经营未经审定的品种。如“晚粳98-3”、“中粳17111”、“鲁棉研15”。
3、经营的品种按品种审定公告适宜种植区域不包含我地。如“登海9号”。
4、存在拆包销售和超越种子委托销售协议范围经营种子等行为。
5、种子经营档案不健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种子市场秩序,打击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江苏省农林厅《关于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继续开展好春播种子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对发现的种子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鉴于无证生产的种子和未经品种审定的种子其质量、品种稳定性和生产安全性难以保证,擅自推广应用将直接威胁到我市农业生产安全,给社会埋下不安定因素。为防止“华粳1号”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确保我市农业生产安全,要求各镇(区)农综站、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户)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新品种推广应用必须经过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试验、示范的规定,推广应用的品种必须与我局指导推广应用品种相一致。
二、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户)必须严格按照《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守法生产经营。
三、经营无证生产的种子和品种未经审定的种子的单位,及时收回已出售的种子,同购种农户做好退种、换种工作,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否则,一旦出现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四、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必须继续配合执法大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争取从轻处理。
五、接省厅通知,今年我省杂交水稻种子“粤优938”组合南鉴样品纯度合格率仅为50.4%,为严格控制该批“粤优938”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如发现该种子或其它违法行为新线索,请及时向市农林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举报。
特此通知。
二〇0五年四月六日
抄送:常州市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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