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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5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43416/2008-00075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05-11-01
发布日期:
2008-07-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二00五年工作总结
2005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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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工作总结
溧阳市计划生育局
(2005年11月)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常州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以创建省“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为奋斗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上下齐动抓落实,创造特色上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至今年9月底,全市总人口 人,人口出生率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预计全年已生待生总数为5000人左右,计生率可达99%以上,低生育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稳定。特别是,顺利完成了省“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考核验收工作,多项工作得到了省检查组成员的好评;世代服务项目现运转良好,并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张维庆主任的认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些都为“十一五”开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主要工作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
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倾注了大量的精力,通过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出台文件,周密安排,运筹资金,保障投入,使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做到有研究、有部署、有安排。具体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综合决策。
年初,召开了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全市二OO四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了回顾总结,对二OO五年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5月份,召开了全市创建示范市再动员会议,对创建工作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了周密部署。7月,又召开了半年度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阶段性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和部署;11月,又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式。市四套班子联席会议也多次研究了人口计生工作,对今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市人大和政协对人口计生工作也给予了高度重视。这些都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二是坚持政策推动。
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人口和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形成了激励和制约并重的政策推动机制。为进一步激励斗志、鼓舞创建士气,出台了《关于评选“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溧委发[2005]号),明确表示对在“十五”期间和创建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重奖,极大地调动了全市广大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确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顺利实施,出台了《溧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溧委发[2005]号),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指导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三是坚持经费保障。
今年市、镇两级财政除了按上级要求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外,还确保了创建示范市专项经费的落实。据统计,全年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达万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是坚持目标管理。
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采取召开片会、专题调研、挂钩到村、专项汇报,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等方法和手段对各地的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督查,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计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有效地保证了责任状的全面落实。
(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格局全面巩固
年初,我们就相继召开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科技、宣传、法制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是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把其作为份内事来做,而且要做好、做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多次召集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较为系统地研究了奖励扶助、综合改革、经费投入、基层基础建设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此外,认真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制。通过年初工作会,签订责任状,落实相关责任,促进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力地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保障。
(三)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度,我们始终把基层基础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把其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一个重要工作举措,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
村(居)民自治工作稳妥推进。
村(居)民自治是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的有效载体。为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把它作为今年基层基础的重点之一进行安排,转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具体规划目标、工作标准、考核评估办法和保障措施。以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对村(居)民自治章程进行了合理的修改,并把其纳入村民自治的大盘组织实施,经过努力,目前,全市293个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基本进入正轨,村民自治合约签订率达%。
二是
初步开展了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
为全面推进我市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改革进程,我们积极参与了常州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创建计划生育示范社区活动,制订了《创建计划生育示范社区的实施意见》,组织有关社区的计生干部到常州市天宁区进行了考察学习,具体从五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落实计划生育属地管理;二是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三是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四是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五是努力构建城市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为使这些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着重从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队伍建设和确保经费投入上预以保障。
(四)与时俱进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1、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
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我们把关爱女孩、救助贫困母亲、帮助失学女孩返校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先后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款 万多元,先后使 名失学女孩重返校园, 名贫困母亲得到救助,帮助 名适龄女孩得到就业,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关爱女孩的氛围,使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我们与卫生部门联手加大了性别比治理工作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为终止妊娠的不良社会行为。并组织进行了人流引产情况的专项调研,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出生人口性比升高问题治理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我们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流动人口登记台账和报表制度,严格了流动人口证件的发放管理。目前,全市流动人口台账和统计报表制度已全部建立,据统计,全市共流出人口 人,流入人口 人,办证 人,验证 人,办证、验证率达%。为进一步加强和依法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提供了依据。
3、计划生育社会利益导向和保障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今年度,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工作协调,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责任进行了分解,把其纳入各地、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在低保户确定、结对帮扶、访贫问苦、挂钩扶持、爱心助学、泥草房改造等活动中,坚持体现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此外重点推行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工作。11月份举行了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首发仪式,对全市1499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对象进行表彰奖励。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 多万元,为历年来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分别进行了奖励扶助,营造了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调动了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五)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我们从工作中的一些细微环节入手,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规范了收费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上级有关要求,取消了所有计划生育收费行为,并明确不得以任何名义乱收费,否则将按《过错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对2001年以来收取的各类保证金、押金都进行了及时全面的清退,有的镇区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也想方设法全面清退。据统计,全市清退经费总额达到10多万元。二是坚决兑现奖励优惠政策。对去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免费服务经费未兑现和落实的,今年度全部补发到位。特别是对去年底(主要是第四季度)出生的,未及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不仅帮其补领了证,而且补发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三是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诸如空挂户办证难、计划生育并发症治疗难、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待遇难等问题,我们都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并针对这些情况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研究出长效管理的办法。四是提供优质的服务。上半年,我们组织对2001年来所有生育、节育对象全部上门随访,进行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发放好相应的宣传资料,确保群众得到生殖保健和法律法规等各项知识。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1、科学技术工作全面加强。
我们从服务网络建设、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系列工程三个方面着手,全面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
与卫生局联手开展专项督查,加强了对卫生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为镇(区)服务站添置了新式取环器、消毒灭菌锅、新型“B”超仪等硬件设备。
二是推进
“
系列工程
”
,拓宽服务领域。
今年,在抓优质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方面,我们坚持以市指导站为龙头,以中心服务所为重点,以一般服务站为基础,以村服务室为纽带,建立健全了“三站一室”联动机制,开展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不孕不育、生殖保健、防病治病、咨询随访六位一体的优质服务。据统计,一年来,全市共做“四术”16440例。其中结扎手术3508例,上环12426例,人流506例;查环查孕13230例,发放避孕药具87668人份。同时,继续推进“六大工程”。我们根据计划生育特需型服务的要求,在18个镇区启动了第二轮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进一步规范了现场组织,得到了广大育龄妇女的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全市共有 名育龄妇女参加检查(参检率达50%以上),查出有异常者 人,其中患目标疾病人,%得到了规范治疗;男性生殖健康和青少年生殖健康工程继续推进,通过知识讲座、广播宣传、发放资料、集中上课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全部妊娠结局随访;TORCH检测提前完成任务,得到省人口计生委肯定。此外,我市承担的《避孕药具安全性监测评价技术研究》课题试点工作也顺利完成1200例的上环任务,现已进入随访服务阶段。
三是世代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今年我们投入了100多万元,对市计生指导站进行了全面改造,初步构建了非医院化的、具有鲜明计划生育特色、充满人文关怀和家庭温馨氛围的服务环境。同时,对试点地的计生干部组织进行了多次有针对性的培训,不但让大家转变理念,更让大家熟悉和掌握新的技术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目前该项目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张维庆的认可。
2、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
我们突出提高群众知识知晓率和群众对创建示范市工作的关注度这两件大事,从抓宣传系统框架和能力建设入手,全面推进了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强化了环境宣传。
我们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加强与各镇区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在环境宣传上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在全市各集镇和显要路口共增加了10块大型宣传牌,目前全市共建立大型计生宣传牌28块。与国土、环境部门共同建设了以“人口、资源、环境”为主题的大型雕塑,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宣传环境。各镇(区)也都结合本地实际,运用立体宣传的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利用有线电视、广播进行创建动态信息宣传,利用画廊、黑板报、横幅标语进行创建环境宣传。
二是充分发挥了宣传媒体作用。
我们积极组稿投稿,确保每月在《常州晚报、溧阳新闻版》和《溧阳人民广播电台》上出台一期创建专题节目,重点宣传计生工作动态信息;与市电视台加强协作,增加新闻报道的频度和时间,同时加快计生简报的出版周期,力争使宣传做到电台有声、报纸有字、电视有影,增强了宣传的影响力。
三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结合“5.29、7.11、9.25”等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精心组织开展了多次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参加群众达多人,接受咨询服务达余人,同时,我们加强了宣传品进村入户发放工作。今年,我市共印发了各类宣传小册子40多万册,全部进村入户。目前,全市累计户均宣传品4-5册。广泛宣传了计划生育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倡导新型婚育文化。此外,根据我市育龄群众的实际情况,编写了《育龄群众读本》和《青少年生殖健康教材》,为更好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基础,尤其是《青少年生殖健康教材》填补了我市青少年教育的空白。我们制作了“关爱女孩广场文艺演出画册”的工作,制作效果得到了各级干部的认可。
3、
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我们采用多条腿走路的方法,逐步提高了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是增加了设备投入,
我们以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工作,更新了微机等硬件设备,对有关软件进行了升级,确保了信息数据上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是强化了业务技能。
我们以参加常州市计生委组织的规统员计算机竞赛活动为契机,对全市规统人员进行了培训,达到了以赛代训的目的,提高了规统人员的操作技能。在新软件推行和升级过程中,我们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手把手操作,不定时抽查等方法,使规统人员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了要求范围内的计算机应用知识。为信息及时、准确的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
拓展了信息采集渠道。
4月份,我们与民政局协商,在结婚登记大厅设立了计划生育服务专柜,派专人负责,重点抓好对新婚夫妇的优生指导,发放优生优育的宣传资料,同时第一时间采集和反馈信息,以便更好地为他们开展随访服务。
4、政策法规工作逐步规范。
一是加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和文书格式,对全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有了很大促进。在征收标准上严格要求,在缴费时间上灵活把握,确有困难的可适当放宽,分期缴付。据统计,一年来,全市共收缴社会抚养费万元。各镇区均加大依法行政力度,采取先下达处罚决定书和送达书,再按照法律程序征收的办法依法征收,深受群众好评。对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 户“钉子户”、“难缠户”,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较好地贯彻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是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年来,全市各级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计人次,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三是加大了工作督查力度。组织人员对奖励扶助等重点、热点工作进行了及时督查,并配合市人大对《法》和《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坚持把督查结果与“一票否决”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七)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们把提高干部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与以往相比有了较大的创新,并取得了一些实效。
一是强化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新技术”为主,重点是MSI国际组织的先进计生理念和省考核检查的岗位能力要求,对计生干部进行重点指导。使培训的针对性更强。在培训的方式上,我们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以群教群、案例分析、当面提问”等培训方式,这一方面强化了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同时也锻炼了计生干部的心理素质,提高了随机应变的能力。在培训对象上。除市、镇两级专职计生干部外,我们把各镇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计生专干,各村(居)支书(主任)、妇女主任都列入培训体系。据统计,一年来,全市各级举办各类培训班 期,培训人员 多人(次)。通过培训,广大计生干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都得到了强化。
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为适应更名后的工作需要,经市编委批准增设了科学技术科,全市采取竞争上岗、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等办法,调整了20名村妇女主任,整顿充实了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协调卫生部门调入或(聘用)名技术人员到镇计生服务站工作,充实了基层开展优质服务的力量。组织对全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的调研,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同时,我们坚持纠、评、建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推进了行风评议工作,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教育了干部,改善了党风、政风、行风,沟通了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了计生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总之,今年,我们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往年比,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不同程度地取得了进步。但我们清醒地看到和认识到,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少数镇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还是薄弱环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仍然存在欠账,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有待加强,性别比治理任重而道远,宣传教育的效果还不十分明显;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力度都还不够强;广大计划生育干部还缺乏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镇与镇、村与村之间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实现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迎头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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