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照顾再生育申请材料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16/2008-00026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口计生〔2007〕25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07-09-07
发布日期:
2008-07-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规范照顾再生育申请材料的通知
溧人口计生〔2007〕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照顾再生育申请材料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计生办:
针对目前各镇照顾再生育申请材料中存在若干问题,对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格式,现对照顾再生育申请材料再次加以规范并明确注意事项,请各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材料,以规范执法程序,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0七年九月七日
照顾再生育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每份申请必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其中户口本首页必须复印)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审批表上应填写的内容填写要完整,不能有空缺。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请对照其身份证正确填写。
3、男、女双方单位意见与镇级意见的日期不能为同一天。
4、若女方户口性质为农业家庭户是申请的必要条件的,必须有女方户口本复印件,且在该复印件上注明“此人为农业家庭户,户口性质从未变动”,由派出所盖章证明。(若缺少此证明,材料一律退回)
5、一女招婿的,姐妹协议必须有姐妹夫妻双方签名及手印,且要有见证人签名;请在申请审批表的申请理由中注明男方户口是否迁入女方家中。
6、再婚的,非法院判决的离婚协议书要有民政局盖章;如档案已移交档案馆,由档案馆盖章。
7、死亡证明需派出所盖章。
8、外省的证明要有村、镇、市三级盖章。(镇、市两级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盖章)
9、申请材料中各项证明均需单独出具,不允许只在男、女方单位意见中标注而省去单独的证明。
10、若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上性别与事实不符的,需提供孩子户口本复印件。
11、早婚早育的先征收社会抚养费再上报材料。
12、所有的证件请上交复印件,交原件的我局不负责保管
请各镇计生助理按以上要求做好照顾再生育申请材料,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附:1、初婚未育证明、独生子女证明、一子一女证明式样
2、各镇上报照顾再生育申请材料的时间表
附件1
一、 初婚未育证明:
兹有我村
组
同志,出生于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与
镇
村
组
同志登记结婚,为初婚,之前一直未婚未育。
特此证明。
二、 独生子女证明:
兹有我村
组
、
为原配夫妻,终生只生育
一个孩子,为独生子女家庭。
特此证明。
三、一子一女户证明:
兹有我村
组
、
为原配夫妻,终生只生育一子
、一女
,再无其他子女。
特此证明。
以上证明式样作为参考。
附件2:
各镇上报照顾再生育申请材料时间表
时 间
单 位
每月24日
上黄镇、埭头镇、戴埠镇、天目湖镇
每月25日
南渡镇、上兴镇
每月26日
竹箦镇、社渚镇
每月27日
溧城镇、别桥镇
注:凡遇周末,时间往后顺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