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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安监局2004年度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44291/2008-00062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04-11-10
发布日期:
2004-11-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安监局2004年度工作总结
安监局2004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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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4年11月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经贸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精神,根据新一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扎扎实实为企业办实事,为企业服务。现将2004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4年度主要工作
1、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局机关坚持业务学习,自我加压,学习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新要求、新标准,坚持各科室每周值班制度、每周半天业务理论学习制度,提高了全局人员的自身业务和工作水平,有力地指导市有关部门、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组织人员编制了《溧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十项制度》、《溧阳市矿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提交市政府市长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全市各行各业、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3、认真筹划,保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
我局认真筹划,积极准备,保障了2月26日、7月22日、10月1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顺利召开,3次例会上共有8个镇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了安全生产会议述职发言。尤其是2月26日在供电大楼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7位市长参加会议,市长高清作了重要讲话,常务副市长彭留双总结了我市200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副市长史志军主持了会议。常务副市长彭留双代表市政府与18个镇人民政府、2个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0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会上还表彰了200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至10月份,全市已组织召开9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常务副市长彭留双在全市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面动员布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为及时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季节安全特点,我局进行周密部署,认真安排,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我们已组织协调进行了5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他各类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8次。大检查内容包括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等。要求查到企业、机关、学校等每个基层单位,查到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重点督查各镇、部门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镇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安全组织网络建设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及整改情况,各级重大事故应急抢险预案的执行情况。
5、认真督办,落实整改。
我局会同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行动,现场办公,针对江南春商城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督促市工商局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市工商局投入6万多元资金,对喷淋装置、报警系统、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并为每家经营户配置了灭火器。3月10日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后,我局立即行动,在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彭留双的带领下,分别组织公安、质监、消防、检察、总工会,对集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服装、娱乐场所、化工、钢铁、水泥等行业的20余家企业进行了抽查,共查出事故隐患80余条。并协调市质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的要求发出了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24份。
6、切实开展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局按照省、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2003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对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对化工企业安全评价、评审。积极协调公安局(消防、交警、治安)、建设局等牵头单位开展对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建筑市场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计划,各专项整治小组对有关行业和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共组织各种类型的检查100多次,查出事故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建筑安装单位、外办、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组织各种类型的检查10多次。
并协调、督促各镇和市有关部门,根据我市的统一部署,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确定整治重点,采用了拉网式、专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7、切实开展“两查禁一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安委会1号文和常州安委会5号文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查禁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非客运车辆违章载客和整顿农村客运秩序(“两查禁一整顿”)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我局配合协调市公安、交通、农林等部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议定 “两查禁一整顿”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针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专题研讨,达成共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司其职,抓住重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安全监督力度,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8、积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我局根据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实际情况,与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团市委、广电局等单位组成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制定了《2004年溧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督促市各镇区、各部门根据我市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认真组织部署,做到精心安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贴近生活,让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广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了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日益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突出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以人为本,安全第一”。6月13日,组织协调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总工会、广电局、公安局(消防、交巡警、治安)、建设局(安顺燃气公司、上黄液化气有限公司)、交通局(地方海事处)、劳动局、质监局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在华地广场举办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和安全生产图板展览活动。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对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程等方面进行咨询;安全生产图板展览包括了“安全警示教育展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程教育、职工安全文化作品展览”等方面的内容。各部门共派出了5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中咨询近2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安全宣传资料3000多份、安全生产教育图板展览26块。
(2)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法规培训工作。我局协调公安、质监等部门对矿山、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法规的培训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安监、公安培训非煤矿山企业“两长四员”300多人次;化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2期,参训人数120人;安监、质监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
(3)出刊“溧阳安监”简报17期,及时报道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和动态。
9、根据苏政办发[2002]29号《关于在全省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通知》、溧政办[2002]44号《关于在全市开展镇(区)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制定的《溧阳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精神要求。认真做好全市18个镇(区)年度安全生产达标管理验收考核工作。于10月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布置、落实。
10、积极开展安全预评价等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我局认真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以中介机构为技术支撑,已对新建矿山企业进行预评价13家,对原有矿山企业进行现状评价23家,为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溧阳市矿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暂行办法》,我市在矿山企业实行了风险抵押金制度,目前已收取风险抵押金70余万元,按照考核办法,每月严格组织考核一次,并建立台账,采用经济手段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今年对80家化工企业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对52家危化品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咨询和安全评价工作。我局会同公安消防、环保、工商、质监局等部门检查了22家化工企业,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对事故隐患的整改率达100%。通过预评价和年检工作,分析和预测企业在安全生产及建设项目上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建议,从而提高了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起点和本质安全度。
11、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接待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案件20多人次,与公安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协调、组织现场调查取证,按照政策规定答复,限时处理,使来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和处理。截止10月份,全市发生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8起,死亡7人, 重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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