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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窗口、分中心: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严肃工作纪律,深入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市镇(区)两级机关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06】72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整治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本部门公信度,树好本部门对外“窗口”形象,以改革、务实、创新的精神,促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目标是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重点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落实服务承诺;为此,着重要落实六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代理服务制、并联审批制和联合年检年审制度。
(二)提高办事效率。一是简化办事程序。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相关窗口积极配合,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二是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推行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导批导办服务,做到“一口清”告知、“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三是公开办事规程。在规范办事规程的前提下,进一步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时限、结果,并印制《服务指南》供服务对象查阅,增加工作上的透明度,切实做到主动服务、尽心服务。
(三)强化内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溧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和《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是重点解决窗口服务工作中存在着的懒、散、松、惰、骄、慢、差、粗等作风不实问题。
三、参加范围
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有科室和窗口工作人员。
四、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赵远同志担任组长,李小伟、陈志明、管华松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五、总体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5个月,从八月初开始到十二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8月初至8月底)
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在全市市镇(区)两级机关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溧阳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运用领导干部深入讲、先进典型示范带、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学、全面开展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及时整改(9月初至10月底)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的症结,突出重点。按照《溧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各科室和窗口工作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积极查找问题,提出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办法和措施,边改边整,使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更上一个台阶。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搞好总结(11月初至12月底)
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对各科室、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验收,主要以抽查、互查、暗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章制度严肃予以处罚,特别是存在以下10 种情况的:1、未能实行首问负责制;2、接收件未能做到“告知一次答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3、未按有关规定依法使用格式文本;4、项目超时办结;5、收费时存在乱摊派现象;6、不照章收费或搭车收费; 7、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8、办件出现差错;9、无故不参加“中心”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学习和公益等集体活动; 10、违反“五个严禁”。将按照《溧阳市影响机关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给予处罚,同时扣发本人本季度考核奖;对第二次出现以上情况的,将退回原单位作待岗处理。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各科室、窗口一定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活动,及时督促检查好本科室、本窗口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切实使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OO六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 行政效能 建设 实施意见
抄 送: 市委办、政府办,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各窗口成员单位。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6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