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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行服发[2005]1号
各科室、窗口、分中心:
2004年,“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优服务环境为己任,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窗口服务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一批优质服务典型。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促进行政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04年度“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质服务之星”的评选范围为各窗口主任(副主任)和窗口工作人员。
二、评选办法:
由窗口对照评选条件申报(名额不限)。“中心”党工委根据申报人员的一贯表现,结合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情况综合评定。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窗口服务工作规范;
2、工作责任性强,业务熟悉,全年没有发生超期办件现象;
3、工作成绩突出,在窗口工作中起着骨干作用;
4、服务优质文明,能主动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无与服务对象争吵、被服务对象投诉情况;
5、模范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中心”各项活动,思想、作风正派;
6、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7、年度内曾被评选为优秀窗口主任(副主任)或优秀窗口工作人员。
四、时间要求:请各窗口于2005年1月1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办公室(申报表可复印)。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〇0五年元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