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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2015-10-28 发布日期:2008-0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质技监发[2008]12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向原受理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有效期满没有及时换证继续生产的,将作为无证生产而受到严厉查处。   鉴于我市尚有少量生产许可证企业没有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及时换证,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提醒各有关生产许可证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向原受理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也可与溧阳质监局质量科联系,联系人:吴国荣;联系电话:0519-87275705。  二〇0八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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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质技监发[2008]12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向原受理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有效期满没有及时换证继续生产的,将作为无证生产而受到严厉查处。
   鉴于我市尚有少量生产许可证企业没有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及时换证,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提醒各有关生产许可证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向原受理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也可与溧阳质监局质量科联系,联系人:吴国荣;联系电话:0519-87275705。
 
 
二〇0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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