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20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苏环然[2005]16号
发布机构: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产生日期:
2005-07-12
发布日期:
2008-03-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农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
苏环然[2005]16号
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省辖市环保局、建设局(建委)、农林(业)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以及全省可持续发展大会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环境,省环保厅、建设厅、农林厅、财政厅、水利厅和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现将《江苏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一: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
附件二:首批省级试点村推荐名单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环保厅、建设厅、农林厅、财政厅、水利厅和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为全面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积累经验。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以治理污染为重点,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工程为主要抓手,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保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为主题,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试点目的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各部门的力量,用1~2年的时间,重点培育1000个乡村风情浓郁、人居环境优良、生产生活便利的典型示范村,引导全省村庄规划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全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典型示范和经验。
二、试点内容
以“六清六建”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具体如下:
1、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统一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垃圾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用薄膜回收、综合利用率达100%。
2、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建设,推广利用厌氧发酵和好氧降解工程技术。人畜粪便远离水源,动物的粪便、污水一律在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指定区域存放,配备专门的粪便储存处理设施,禁止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污水污染环境。探索建设简易可行、适度集中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禁止露天焚烧,禁止抛入河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建立示范工程,稳步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实现炊事燃气化、管道化,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秸秆青贮氨化养畜、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4、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所有试点村庄河塘全部清淤一次,改造完善水利设施,保持水体流动,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建立河道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落实河道保洁、管护责任,禁止倾倒垃圾、粪便或者丢弃其他废弃物,禁止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5、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严格按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布局,指导镇、村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小区集中,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彻底清理“十五小”,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工业污染源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督机制。
6、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试点村庄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彻底清除,村庄内道路通畅,房前屋后整洁,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
1、试点工作分省、市、县(市、区)三个层面进行,分级组织,分级监督实施。选点的基本条件是村级领导组织能力强,能办实事,工作基础好。每个县(市、区)各选择10~15个村作为县级试点;每个县(市、区)各推选1 ~2个在本地具普遍推广意义的村作为市级试点;每个省辖市各推选1个村作为省级试点,以取得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综合整治的经验。
2、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统一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指导试点村的工作。省里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中的难题进行攻关研究,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相关部门给予适当经费扶持。各试点村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为领导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试点落实。
3、各试点村要结合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分步实施。实施方案在试点确定后一个月内完成。
4、试点工作经费以试点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相关部门要在同级试点的相关项目与工程上给予适当的扶持。
5、加强试点工作的考核,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以试点村为单位,考核试点工作成效。在考核的同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及成功的做法,以利推广。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工作分工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参与,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职责,试点工作分工如下;
1、环保部门暂负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各地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试点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稳定达标制度;组织试点工作的考核。
2、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编制各试点村村庄建设规划,促进规模小、布局散的自然村适度向镇区或农村集中居住区集中;探索不同地区农村居民的集聚规模和适宜的基础设施;探索农村居民环境卫生管理的适宜模式和适合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治理村落、街巷、庭院环境,保持村庄整洁卫生。
3、农林部门负责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畜禽粪便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污染防治工作,推广使用秸秆气化和沼气“一池三改”工程;负责指导农村宅旁、路边植树绿化,在村镇的各个角落种植经济林木,利用村边、镇边荒地或废弃地营造环村林带。
4、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农村河道和塘坝清淤整治规划;会同建设部门、环保部门加强农村河道、塘坝水源的保护。
5、卫生部门会同农林部门、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改厕、改厨、改圈工作,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
6、财政部门负责试点阶段的经费补助和使用管理。
各省辖市、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开展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附件二:
首批省级试点村推荐名单
南京市高淳县亚溪镇兰溪村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镇邓巷村
徐州市沛县炮车镇四王村
常州市金坛市建昌镇天湖村
苏州市常熟市新港镇李袁村
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程墩村
南通市海门市常乐镇中南村
连云港市赣榆县青口镇宋口村
淮安市涟水县灰墩办事处王嘴村
盐城市建湖县蒋营镇九龙口村
扬州市宝应县泾河镇曹坝村
镇江市扬中市油坊镇邻丰村
泰州市姜堰市沈高镇河衡村
宿迁市宿豫区井头乡新窑村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