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旅游局开展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398/2008-00007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旅[2006]19号
发布机构:
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06-07-20
发布日期:
2008-03-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治理重点等。
溧旅[2006]19号
关于印发溧阳市旅游局开展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溧旅〔2006〕19号
关于印发《溧阳市旅游局开展治理旅游行业
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旅游企业: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办公室、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溧委办[2006]5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现将《溧阳市旅游局开展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0六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
旅游
廉政建设
治理商业贿赂
△
通知
抄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溧阳市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0六年七月二十日印发
溧阳市旅游局开展治理旅游行业
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办公室、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溧委办 [2006]53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综合治理旅游行业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的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完善制度,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为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立市旅游局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全明
副组长:朱红新、冷洁
成 员:陈卫君、朱旭琴、王金、张成新 、陶锁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卫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定期报告专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旅游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的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诚信经营;
(二)通过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严肃查处旅游管理部门人员和旅游执法人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在旅游部门出现和蔓延;
(三)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四)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旅游管理部门人员、旅游执法人员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四、治理重点
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抓两个方面,一是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1、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2、旅游购物商店和旅游景区(点)帐外给付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车司机回扣和出售质次价高商品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3、旅游宣传推介项目制作、委托等商业贿赂易发环节;
4、旅游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编制旅游规划、确定旅游建设项目、招徕旅游投资、举办旅游会展和节庆活动、旅游服务单位资格审批、等级评定、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等公务活动中收受贿赂、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宣传动员、自查摸底和整改、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7月14日至8月30日)。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具体工作,同时,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自查摸底和整改阶段(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设立举报信箱、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我市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特点和种类,掌握情况,找准问题;采取可行的措施,引导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漏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各旅游企业要及时地上报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把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情况书面报市旅游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办公室,电话:7209255)。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底)。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相对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推进旅游诚信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旅游企业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修订完善旅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
在各阶段工作中,市旅游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全市旅游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以促进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认真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深入各单位明查暗访,调查摸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情况、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工作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
(三)严格把握政策。一是自查自纠要坚持原则,严格把握政策,讲求策略,要根据错误的事实、情节的轻重、影响的大小和认识的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二是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敦促有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
(四)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坚持边查边整改,把教育、查处案件和建章立制贯穿于整个治理工作的始终,要把专项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与纠风工作相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增强专项治理的综合效果。
(五)认真分析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局治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掌握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和表现形式,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市的旅游业健康协调发展,为建立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