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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44398/2008-00020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旅[2007]23号
发布机构:
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07-06-04
发布日期:
2008-03-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内容与步骤、责任与要求等。
溧旅[2007]23号
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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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旅〔2007〕23号
各旅游单位、局各科室:
为推动全市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溧阳市委办公室、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溧委办[2006]53号) 文件精神,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突出重点岗位、突出重点环节为重点,继续以“自查自纠”为手段,做到“细查深纠”,通过“回头看”活动,切实推进全市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找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可能发生的重要岗位、办事环节,针对容易产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制定完善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形成“通过章程管行业,通过制度堵源头”的长效机制。
三、内容与步骤
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自2007年6月4日至2007年6月15日结束,围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回头看”工作措施。“回头看”活动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要紧紧围绕专项工作,狠抓旅游行业管理人员的再学习、再教育。
二是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对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进行再梳理。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商业贿赂的各种表现形式,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摆出可能出现商业贿赂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
三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梳理出的商业贿赂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和预防的制度、办法,突出制度的长效性,在制度的制定中,注重把握两个重点,即制定好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的制度,制定好旅游行业管理、从业人员需要遵守的制度,通过对商业贿赂实行制度加压、管理加压,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真正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责任与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敏感的政治任务,全市旅游行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回头看”工作的领导,对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调度,各旅游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搞好“回头看”,确保不走过场。
(二)确保取得成效。要通过“回头看”活动,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提高:一是抵制商业贿赂的措施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实效性明显提高;二是在标本兼治、源头治腐的力度上明显提高;三是廉洁、高效务实的形象在群众心中得到明显提高;四是旅游行业管理、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各旅游单位和局各科室要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回头看”活动抓紧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开展活动情况于2007年6月10日前报市旅游局办公室(传真:0519——7209255)
二○○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
:旅游
廉政建设
治理商业贿赂 意见
抄 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溧阳市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0七年六月四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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