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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将宁杭高速公路建成“生态、环保、景观、旅游”路的要求,充分发挥其对外宣传我市良好的生态和投资环境的窗口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宁杭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的意见》(溧政发[2004]145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江苏城建校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宁杭高速公路溧阳段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该规划通过了由市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工商局、宁杭高速常州大队等单位派员组成的评审小组的评审,现将该规划呈上,如无不妥,请予审批。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政府办、城管局、交通局、工商局、宁杭高速常州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