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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转发《江苏省人防办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地方税务机关征集人防建设经费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651/2008-00001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地税发[2003]23号
发布机构:
常州市民防局
产生日期:
2003-03-26
发布日期:
2008-05-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地方税务机关关于征集人防经费的有关通知
常地税发[2003]23号
常州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转发《江苏省人防办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地方税务机关征集人防建设经费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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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防办、财政局、地税局,武进人防办、财政局、地税局,市区各地税征管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人防办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地方税务机关征集人防建设经费若干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02]10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苏地税发[2003]49号文件精神,人防建设经费属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部门应统一思想,认真做好人防建设经费的征集工作。
二、市区范围内(含武进区)的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5元标准缴纳人防建设经费。金坛市、溧阳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省征收标准内自行确定。
三、人防经费按年一次性征收,征收期为每年5月至6月。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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