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收购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特作以下:
一、收购价格,实行品种、价格和质量上墙公示;
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不压级压价,维护农民利益;
三、优质服务承诺,积极开展“农民满意粮食收购企业”和“诚信收购”活动,推行“零距离”收购,方便农民售粮;
四、粮款兑现承诺,及时当场支付售粮款,不代扣任何粮款;
五、收购制度承诺,坚持粮食收购准入制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时、准确上报粮食收购进度和购销报表。
监督电话:8722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