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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79/2008-00005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办[2006]11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6-06-02
发布日期:
2008-03-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安全工作是一把手工程,校长要教育并带领全体教职工把学校的安全防范与管理当作办学的头等大事来抓,根据本
溧教办[2006]11号
关于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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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教办[2006]11号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06年5月8日上午,一犯罪嫌疑人持汽油闯入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非法民办幼儿园纵火,截止当日上午12时,已造成3名儿童死亡、11名儿童和一名教师受伤。5月24日上午,一犯罪嫌疑人在砍死、砍伤同村村民各1人后,又闯入当地的罗营小学,将19名学生劫为人质,并丧心病狂地将其中一名学生杀害。两起案件给受害人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再一次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敲响了警钟!
各校(园)必须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切实把各项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防此类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幼儿园、小学,要认真反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幼儿的安全。现要求如下:
1、安全工作是一把手工程,校长要教育并带领全体教职工把学校的安全防范与管理当作办学的头等大事来抓,根据本校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警钟长鸣。
2、各校(园)要切实加强门卫的安全管理,强化门卫值班人员的安全责任,要严格实行家长访校联系制度、门卫访客登记制度、门卫通报制度等一系列门卫安全措施,杜绝闲散人员混入校园。
3、各校(园)要强化保安、值日教师的巡校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力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学校(园)一旦发生治安安全事件,学校在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扩大的同时,必须及时报警当地公安机关和110。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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