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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溧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溧阳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溧阳”门户网站(www.liyang.gov.cn)下载。
一、概 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同时,各科室负责收集、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我局积极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民政行风建设相结合,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我局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社会关注的信息内容、形式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我局相继制定下发了《溧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溧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溧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7个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保密审查。一是建立了保密审查机制。下发《溧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凡是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都必须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二是明确了保密审查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其中机构概况类4条,政策法规类23条,规划计划类14条,业务工作类51条,其他类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8年底,我局没有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因公开引起举报。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根据《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暂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过少,各方面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三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基础管理工作的良性互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二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