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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4143432/2008-00009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5-11-22
发布日期:
2008-03-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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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形势,新的起点,新的目标,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存在着困难和挑战,但更有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法治溧阳和平安溧阳建设深入推进,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广阔舞台。《公证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完善,为公证、司法鉴定等业务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必将有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坚定发展信念,增强发展信心,创新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提升发展质量,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跨越。
200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机遇、立足科学发展、着力创新创优、完善机制体制、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打牢基础、夯实基层,建好队伍、提升形象,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建设法治溧阳、平安溧阳、服务“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突出一个加强,狠抓两个重点、构建三大体系、实现四项突破。具体是:
基础建设突出“一个加强”:加强规范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规范建设,积极构建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单位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打造高效率、高质量的运行机制。
法制宣传狠抓“两个重点”:重点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巩固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四项机制”;重点仍然是加强对党政干部尤其是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的人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期间,还要重视抓好农村地区及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法律服务构建“三大体系”:(1)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立法律服务信用档案,健全法律服务诚信机制,强化执业监督和行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打造信用品牌;(2)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企业法律服务咨询中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组,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规范公职律师管理,打造服务品牌;(3)法律援助救助体系:探索建立法律援助资金保障机制,加快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建设,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打造法律援助品牌。
基层工作实现“四项突破”:(1)全市司法所在全面建成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突破;(2)大调解机制在提高、规范、效率上下功夫,强化协调机制,整合调解资源,规范调处行为,健全预防和处置机制,实现大调解机制建设新突破;(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规范运作、分类管理、科学矫治、探索规律上取得新突破;(4)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部委意见,完善安置帮教衔接管理,努力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增强安置帮教效果,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实现安置帮教工作新突破。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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