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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价费(2004)第17号
市苏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溧阳市苏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及成本测算资料收悉。
你公司受溧阳市供电公司的委托,对市供电公司所属新、老供电大楼、各集镇变电所等总建筑面积约11.6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和生产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经成本测算,你公司按非住宅房屋面积每平方米6.5元,绿地面积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和委托方结算。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以上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实行备案制度。你公司应按协议约定,搞好优质服务,确保各项物业管理及时、到位。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物业 管理 标准 通知
抄 送:市政府、市建设局、市供电公司。
溧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4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