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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价费(2004)第41号
市运输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核定公交、出租车驾驶员上岗培训收费的报告”收悉。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精神,为提高公交、出租车驾驶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你处将分期分批对全市公交、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两天。
根据社会力量培训办学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核定你单位本次驾驶员岗位培训收费标准如下:
1、报名费:5元/人;
2、培训费:40元/人;
3、考试费、办证费:15元/人;
4、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此复!
二OO四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核定 培训 收费 标准 批复
抄 送:市财政局、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