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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价费[2004]103号
溧阳市金旅票务公司: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的申请》收悉。现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铁路异地售票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4]342号)精神,同意你公司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每张客票收取标准为5元。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抄 送: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