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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价费(2004)第4号
关于核定江苏省溧阳中学
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溧阳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你校新建套间式学生宿舍楼公寓条件配备,每室均有漱洗间、卫生间,室内除配备床、桌、凳、椅外,还将安装电话机、设置配套燃油锅炉和热水管道,给每个房间供应热水,并实行专门的物业管理,考虑到你校投入较大,设施设备较好,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收费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实行并轨的通知》(苏价费[2000]1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期。
希你校严格按核定的标准执行,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住宿费。
此复!
二OO四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核定 学生公寓 收费 标准 批复
抄 送:市政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常州市物价局。
溧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4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