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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批转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425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6]3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6-03-07
发布日期:
2008-03-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6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
溧政发[2006]35号
市政府批转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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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已经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七日
关于2006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
2005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镇(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建成了43个“三清”达标村。今年我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健康卫生素质为目的,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河道”活动,把农村“三清”工作作为“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具体实践,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实现“两个率先”,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溧委发[2005]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量力而行,积极推进的原则,扩大“三清”示范村的覆盖范围,至今年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三清”达标村,并在此基础上建成一批省市级卫生村。各镇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三清”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农村“三清”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快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广大农村居民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要把农村“三清”工作作为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2、掌握标准,保证质量。各镇要认真组织学习农村“三清”工作考核细则,逐条对标,吃透精神。市将通过组织会议培训、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标准,并着重从垃圾房建设、户厕建设管理、环境整治及污水沟塘治理等几个主要方面从严把关,确保“三清”工作质量。
3、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已建成的“三清”达标村要建立健全日常保洁管理制度,对镇村道路、公共厕所、垃圾房及河道、沟塘实行定人定时保洁,明确责任区,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实行长效管理。要强化对保洁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农村“三清”工作效果。
4、落实经费,加强保障。市财政将继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及“三清”达标村、卫生村的奖励,标准仍按溧委发[2005]61号文件执行。各镇也要制定相应的配套奖励政策,并及时兑现,以推动“三清”工作的顺利开展。
5、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各镇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舆论宣传,全面发动群众,积极引导群众自改不卫生陋习,自找不卫生行为,自寻不卫生场所,做到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真正做到依靠群众的力量推动农村“三清”工作。
6、部门配合,齐抓共管。为加快农村“三清”工作进程,并取得实效,继续实行市级机关与各镇挂钩联系制度。相关市级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联系镇开展“三清”工作,要从人员、经费、制度完善等方面全力支持农村“三清”工作,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7、加强考核,全力推进。对各镇和联系部门继续实行捆绑式考核。把“三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镇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镇和联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在原有基础上加5-8分。
附:1、2006年溧阳市农村“三清”工作达标村任务分配表
2、溧阳市农村“三清”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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