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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第6期总267期
索 引 号:
014143520/2009-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第6期总267期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产生日期:
2009-04-20
发布日期:
2009-04-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交通信息
第6期总267期
第6期总2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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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总267期
二〇0九年四月二十日
交通部道路运输司司长李刚视察我市镇村公交
4月18日,交通部道路运输司司长李刚在省运管局局长汪学君、常州市交通局局长刘文荣,溧阳市委副书记顾卫东,市政协副主席、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建明等陪同下视察调研我市镇村公交。
近年来,我局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全力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资源共享、衔接顺畅、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城乡三级客运网络。目前,已投入4300万元,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建成7个现代化农村客运站,建成公交候车亭414只,城乡公交车辆更型改造投入8000多万元,市区到所有镇均投放了新型空调公交车,实现了公交通到每个镇(区)。去年底又在全省率先推行公车公营模式的镇村公交,投放40辆镇村公交,开通8条镇村公交线,今年将投放40台新型小公交,增开10条镇村公交线,使全市重点行政村、两个劳改农场、驻溧部队、重点旅游区全部通上镇村小公交。
当天上午,李刚司长一行先后视察了竹箦交管所、竹箦客运站及城乡公交场亭,在现场视察和听取情况汇报后,李刚司长对“溧阳模式”的镇村公交及城乡三级客运网络体系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局 办)
省交通厅厅长游庆仲视察调研我市交通工作
4月11日,省交通厅厅长游庆仲携省交通厅综计、财务、运管、公路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来溧,对基层交通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市委书记韩立明、市长盛建良、副市长彭峻、市政协副主席、交通局长周建明以及常州市交通局局长刘友荣等陪同调研。
上午,游庆仲一行在我市领导的陪同下,首先来到竹箦镇交管所,就基层交通工作现状以及交通改革中涉及的人员安置问题作了认真细致的调研。随后,游庆仲一行又来到竹箦镇客运站,饶有兴致地参观了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程建设成果,听取我市“三级”公交网络建设情况介绍。调研中,游庆仲对我市农村公交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尤其是“镇村公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此外,游庆仲一行还视察了我市城乡公路建设情况及汽车客运总站,对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等进行了调研。
下午,游庆仲与我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天目湖宾馆进行了座谈,听取我市交通工作和规划的常州至溧阳高速溧阳段等一批交通重点项目情况汇报。
游庆仲对我市交通事业取得的快速发展给予肯定,称赞溧阳农村公交建设得很好,并感谢溧阳市委、市政府对交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极大支持。他说,溧阳交通做了一些在全省率先的工作,亮点很多,他很受启发,并表示将把溧阳交通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座谈中,游庆仲还表示,作为省交通主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和支持溧阳交通发展,对于溧阳规划的常州至溧阳高速溧阳段交通项目等,省厅将按政策尽可能纳入到全省交通发展规划中去,他希望我市着眼于长远统筹规划,尽早拿出可行性报告。游庆仲在座谈中还就税费改革、社会稳定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委书记韩立明非常感谢省厅领导多年来对我市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她说,交通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很大,溧阳近年来的发展得益于交通,下一步发展仍需借交通助上一臂之力。她指出,当前溧阳面临的铁路、航道等交通大建设的机遇是独有的,也是一项新的挑战,她希望得到省厅在政策、技术上更大的支持。韩立明表示,溧阳地方政府一定尽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涉及交通改革方面的工作,确保稳定。 (局 办)
我市路政管理大队镇(区)中队正式挂牌
4月12日,我市正式挂牌路政管理大队镇(区)中队,挂牌后的镇(区)路政中队专门负责溧阳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标志着我市在全省实现路政管理全覆盖。据统计,目前我市农村公路约1591公里,已覆盖全市各乡镇、村,但损毁路面、偷盗公路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充分发挥各镇(区)交管所的基层交通管理作用,根据《溧阳市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溧政发[2007]149号)文件精神,我局正式挂牌路政管理大队镇(区)中队。我市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情况,各乡镇路政管理中队将在乡镇农村公路管护人员的配合下,处理路政案件、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制止擅自占用农村公路、破坏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沈 辉)
我市路政依法拆除公路违章建筑
近日,我市路政部门在当地镇政府的支持配合下,依法拆除了一违章建筑,有效地维护了公路路权产权。
2月份,市路政大队二中队在S241省道巡查过程中,发现浪屿村有村民在公路一侧开挖地基,准备建房。经现场测量,该房屋外侧一间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路政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下发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该大队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系,争取通过共同的宣传教育,让当事人自行停止违建。对路政人员的多次上门和耐心宣传,当事人采取表面应承,节假日、路政人员管理空隙施工的办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成一间住房。4月8日,该路政大队集中力量,在地方政府、公安、城管的配合下,根据《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已建成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恢复了公路原貌。
(公路处)
工程处实施“预见性”执法避免群众损失
今年以来,工程处深化路政执法服务方式,针对辖区公路用地范围内出现的违法建筑苗头,实行人性化的“预见性”执法,从而尽可能地避免群众受到经济损失。一是主动与当地土管部门的沟通,从中理出是否存在违法建筑苗头;二是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加强溧戴路、戴横路、北山片标准化管理示范道路等易发路段的巡查;三是做有心人,善于捕捉来自各种渠道的信息,由此发现违法建筑苗头,提前介入做好说服制止工作,把违法建筑消除在萌芽状态。这样既突出了路政执法的力度,避免了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又拉近了执法
人员与群众的距离。 (杜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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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钱勤莺 责编:史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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