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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市农林法制工作将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核心,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9年法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工作,充分发挥法制部门作用,强化法制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法制化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市农林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2009年度农林法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以保障农业发展、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推进执法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农林普法宣传,严格规范农林执法行为,为保障和促进溧阳农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实现农林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农林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力争不发生因假劣或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而导致的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认真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层层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评议考核的力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同时把日常的检查情况同执法评议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扎实开展农林普法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开展“五五”普法和农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实施意见和年度计划,采取集中辅导、科站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分阶段、有步骤开展农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举办各类农林法律法规培训班,分别对各类农资经营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围绕服务“三农”主题,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等符合基层实际的普法教育活动,以发放、张贴宣传资料、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农林行政执法培训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的范围。全年局统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将不少于2次,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与兄弟县市交流农林行政执法经验,探讨农林行政执法路子,提高农林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采用轮训的办法,每年安排1-2名法制工作人员或农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短期培训班,提高主要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做好学习培训记录;做好新领执法证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三)、大力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以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突出源头监管,切实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产品的管理,监管面达100%。突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实行监测,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实行重点监控。坚决杜绝“两禁”农业投入品的流通和使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和台账资料的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以保障放心农产品的生产供应。 二是根据农资生产经营的特点,狠抓流通薄弱环节,突出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重点围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年的1-5月份以春季打假护春耕为主,重点开展水稻、玉米、棉花等种子市场的整治活动;6-9月份重点开展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等市场的整治活动;9-10月份,以秋播种子和复混肥为主,重点开展秋播农资市场的整治活动。通过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产品以及假冒伪劣产品的活动,优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结构,净化农资市场。 三是充分发挥森林警察大队及竹木检查站的职能,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控制刑事犯罪的发生,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竹、木材流通秩序,规范征占用林地,禁止毁林开山采石非法行为的发生,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林业正常生产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活动提供良好环境,切实保护好以天目湖为重点的生态旅游资源,为发展溧阳经济,打造绿色溧阳作出成绩。 四是继续抓好对非法捕捞、“三无”渔船、渔业水域污染、破坏水资源、滥捕乱杀、非法运输和买卖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以及私屠乱宰、逃检、出售病死肉品,农机无证无照驾驶、违章操作、拼装载客、无证修理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始终保持对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四)、不断建立健全法制监督体系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宗旨,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健全农业法制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和执法过程的监督,真正体现“为民、利民、便民”的执法宗旨。 一是全面推行农林行政执法文书和档案规范化管理。对农林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文书、证据材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严格案卷档案管理,努力实现农林行政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规范化。严格农林行政管理相关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全部证件和执法文书的领取和保管,建立内部登记、领用台账,有存根的证件和执法文书必须归入档案备查。 二是加强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对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按《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的要求进行评查归档,做到一案一评查。每年组织两次执法案卷检查评比工作,评选规范优秀执法案卷,开展案后释法答疑活动,发挥示范作用,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推动执法规范。 三是认证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复议工作,积极畅通当事人陈述、申辩渠道,充分维护当事人利益。 四是做好农业法制信息的报送和交流工作。充分发挥“溧阳农林信息网”的作用,重点完善法律法规库,及时更新公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发布农业执法工作动态;开通网上案例分析等内容。重视法制工作的通讯报道,加强信息交流,注重调查研究与理论探索,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提升法制工作深度和高度,推进依法行政。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效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贯彻执法与经营分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增强执法的公正性。要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法律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执法六条禁令”,杜绝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违法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治农的总体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创新创业,求实求效,共同努力开创我市农林法制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