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取消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971/2009-00005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建设〔2009〕12号
发布机构:
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
2009-03-04
发布日期:
2009-03-0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取消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
溧建设〔2009〕12号
关于取消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溧建设〔2009〕12号
关于取消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
统一凭证”的通知
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由原市建委按照市政府要求,于1994年6月1日起执行。通过发放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有效遏制了我市各种违规开发行为,规范了商品房权属登记。随着房地产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相关行业政策法规日益完善,通过资质管理和市场监管,我市已经杜绝乱开发行为,开发经营行为日益规范。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3月2日起取消“溧阳市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的使用。
特此通知。
溧阳市建设局
二〇?九年三月四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