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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9-00031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9-02-11
发布日期:
2009-03-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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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1日
各位代表:
现将溧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37件,建议、批评、意见46件。37件议案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大会主席团通过,除1号议案“建立和实施覆盖城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其它36件作为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大会闭会期间收到建议3件。1件议案及85件建议、批评、意见共涉及27个承办单位,其中交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镇(区)办理的有85件,由市人大常委会转请其它部门办理的1件。自去年3月11日召开交办工作会议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承办单位求真务实抓落实,尽心尽责办实事,所有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结率达100%,满意、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建立和实施覆盖城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议案的办理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出台并实施覆盖城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列为为民办十件实事的第一件。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调研,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全面发放养老补贴。市政府下发了《溧阳市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实施意见》,明确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全市无各种养老保障收入的满60周岁的老年居民直接发放养老补贴,并首先在别桥镇玉华山村、上兴镇分界村、天目湖镇联谊村组织了发放试点,受到了老年居民的普遍欢迎,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认可,《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江苏卫视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一季度养老补贴于3月底全面发放到位,自二季度起实行按季社会化发放。2008年,全市共有91362名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领取养老补贴,累计发放3192.9万元。二是下发了《溧阳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市劳保局分别在别桥镇前王村、戴埠镇河洛村、上兴镇分界村和溧城镇夏庄村邀请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围绕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参保条件等核心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结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召集劳保、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办法》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增强了《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办法》下发后,市政府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印发了宣传资料,下达了目标任务,制定了考核意见。目前,具体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三、85件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提出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有46件,占办理总数的54.1%
饮用水安全事关群众的切实利益,代表们提出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天目湖水源地保护力度”、“开展塘马水库水源地保护”和“解决偏远农村人口饮用清洁水问题”等建议。根据代表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全力确保饮水安全。一是继续加大对天目湖水源地保护的投入。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实施天目湖饮用水水源区域生态保护”列为议案,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5大工程18项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溧委发[2006]55号文件,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每年规模为1000万元,不足部分,按照3:7的比例,由市、天目湖镇财政分摊。2006年以来,市、镇两级累计投入资金2.7亿元。2007年,市、镇财政按6:4的比例投入资金1331万元,实施退耕还林还草3.59万亩,市财政每年支付租金约800万元。2008年,实施了平桥污水管网建设、沙河水库生态清淤二期、生态户厕改造、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市财政累计配套资金2380万元。同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拟对天目湖湖底砂石资源进行开采,收益全部用于天目湖保护,方案正在进行论证。二是制定出台《溧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塘马水库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行动方案》,将塘马水库、竹林水库、前宋水库、吕庄水库、平桥石坝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纳入保护范围,明确保护区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塘马水库是我市第二大饮用水源,涉及周边近8万群众饮水。为保护塘马水库,别桥镇政府累计投入438万元,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退渔还湖200亩,关闭重污染企业2家,在塘马、玉华山两村开展生态户厕改造,将沿湖各村生活污水截流引至汇流区外处理。下阶段,市政府将督促、协调别桥镇、竹箦镇各负其责,加快实施退耕、养殖场整治、生活污染治理等工程,共同保护好塘马水库。三是逐步解决偏远农村饮用清洁水问题。目前,我市还有约2.51万农村居民没有饮用到清洁水,主要分布在天目湖、上兴、社渚、戴埠等丘陵山区。为解决好这部分群众的饮水问题,市政府加快推进农村改水工作,南渡水厂扩建顺利实施,并与汤桥水厂、上兴水厂并网。对难以通自来水的偏远山区,因地制宜,采用建蓄水池或打井的方式解决饮水问题。
2007年以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软硬件建设基本到位,长效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660余万元,建成垃圾中转站16座,新增垃圾房(桶)6357只,购置垃圾运输车11辆,配备保洁人员1500余名。生活垃圾统筹处理工作属社会公益事业,根据“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 的资金筹措原则,镇、村环卫投入以及运行经费原则上由所在镇(区)及其受益者共同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镇将垃圾统筹处置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对经济薄弱村给予经费扶持;同时,市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运行情况较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减轻了镇、村资金压力,有力保障了农村生活垃圾统筹处置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转。2008年,全市共处置生活垃圾10.07万吨,其中农村生活垃圾5.7万吨,291个行政村收运基本正常的有205个。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从运行情况看,关键是经费保障问题。今后,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
关于“加强对坡面山体的修复养护工作”的建议。根据《关于加强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的工作意见》(溧政发[2006]166号),市国土局对全市75个废弃、80个在采矿山宕口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编制了《溧阳市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2006年,对上黄水母山“中华曙猿”保护区等5个废弃矿山宕口进行整治试点。2007年,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展开,重点对国道、省道、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的28个废弃矿山进行了整治,整治总面积3203亩。2008年,又有17个矿山整治项目相继实施。我们相信,随着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将有更多的废弃矿山宕口重现往日的绿色与生机。
(二)已列入规划,并积极创造条件,准备办理的有34件,占总数的40%
关于“要求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待遇”的建议。根据《溧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溧政发[2005]28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由个人保险和政府保养两部分组成,自愿参加,资金来源为安置补助费。2007年,政府保养金由60元/月提高至80元/月。根据省政府第26号令,2008年,市政府又印发了《溧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试行)》(溧政发[2008]9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新办法规定:已按“原办法”参加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继续按“原办法”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也可按“新办法”进入新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未参保的,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由选择按“原办法”或“新办法”参保。“新办法”的保障水平较“原办法”有了大幅度提高。
关于“落实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的建议。苏政发[2006]4号文件明确对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发放2400元至36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数额由各省辖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可参照执行。目前,常州市相关政策正在制订中,待下发后,我市将结合实际,参照省、市文件精神执行。
关于“加强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建设”的建议。我市城区有33个社区居委会,对照常州市示范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标准,仅有13个社区达标,达标率39.4%,大多数社区用房面积在20至80平方米之间。社区办公、活动用房不足制约了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市有关部门已着手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过程中,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统筹考虑社区用房的设置。从2007年起,新出让地块必须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中心”,“社区中心”涵盖文化娱乐、体育设施、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物业管理及其它设施。如唐家圩地块“社区中心”面积不少于6560平方米,职教中心东侧地块不少于4000平方米。另一方面,合理规划,统筹配置社区资源,市规划局编制完成了《溧阳市城市社区规划》,将市区划分为四个街道社区、十个居住社区、四十个基层社区,下一步将根据规划,进一步优化社区用房配置。
近几年,我市公共交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三级公交网络,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出行。人大代表们对公交事业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纷纷出谋划策。市交通部门对此十分重视,逐一研究答复。如针对“北山地区通镇际公交”的建议,在竹箦、社渚等镇开通镇村公交。又如针对“昆仑开发区增加公交班次”的建议,开通了公交8路夜间班车,日发车班次由81班增加到84班,营运时间延迟到20:50。
(三)因客观因素不能解决和需作解释的5件,占总数的5.9%
“将城市管理执法主体向镇延伸,镇城管队伍归口管理”的建议已是连续第三年提出,市人事局邀请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主体向镇延伸问题,常政法函[2007]1号文件已明确把建制镇纳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范围,具体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推进,目前,10个镇城管中队均已挂牌成立;关于镇城管队伍归口管理问题,由于政策上的原因无法解决。
关于“全面实施省级开发区扎口收费”的建议,目前暂不具备条件。为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去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涉企收费登记卡》制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全部上墙公示,并由企业负责登记,收费标准按下限执行。
四、主要做法
(一)及时交办,切实加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做好办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各承办单位在交办会议后,及时将每件建议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承办人员。市政府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情况时,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交通局、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等办理任务较重的部门,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严格程序,强化沟通联系。通过多年办理工作的积累和探索,各承办单位形成了“办前沟通,了解代表意图;办中走访,完善办理意见;见面答复,确保代表满意”的一整套规范办理程序以及行之有效的沟通机制。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了不调研不答复,不与代表见面不答复,提高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代表的满意率。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邀请代表进行集体座谈,征求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进了与代表的沟通联系。
(三)调查研究,提高办理质量。公共交通建设是代表关注的热点,市交通局在办理此类建议前,始终坚持先实地考察,再研究答复,对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了代表的理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市规划局在办理“解决宁杭高速公路沿线拆迁安置房手续办理问题”的建议时,由于是历史遗留问题,办理难度较大,市规划局会同溧城镇、市国土局先调查摸底、再深入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案,代表高度认可。
(四)强化督查,力求办理时效。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6件主任重点督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并督促、指导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保证了重点建议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室采取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督办相结合,电话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在督办过程中,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答复不明确、格式不规范、落实不彻底、代表不满意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改进措施。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实施跟踪督查,确保办理工作不走过场。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和人大代表的支持下,2008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已较好地完成。通过对议案、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极大地促进了全市中心工作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办理工作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有些部门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部门之间的协作意识还有待加强,主办与会办单位之间配合还不够默契;个别部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仍然有推诿、扯皮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提高做好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议案、建议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认真抓实抓好。二是倡导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指导,要求各承办部门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努力在建议的落实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办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征询走访制度等。四是拓宽同代表联系的渠道,广泛听取代表意见,积极推行现场办理、联合办理、上门走访、公开答复等各种办理方式。五是加强培训,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倾听民声、采纳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也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办理工作做得更好,把代表们的建言献策落到实处,为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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