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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24/2011-0000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公局[2011]24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产生日期:2011-02-25 发布日期:2011-03-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溧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公局[2011]24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 阳 市 公 安 局 文 件
 
 
       
溧公局〔2011〕24号
 
关于印发《溧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溧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公安局(印)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电动自行车  上牌  方案  通知                                   
溧阳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印发   
打印:史丽君                   校对:管振宇                 共印3份
溧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突出、被盗现象严重和交通事故高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我市道路交通治安形势的进一步稳定,根据市局《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反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市局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对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全部给予登记上牌,纳入正常管理范围,上牌后严禁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车辆按正常流程办理;对其它车辆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车主提供相关手续后也给予办理,但将此类车辆纳入单独的“Y”牌照号段以示区别和便于管理。
2.保证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的真实(其中车主信息应当按照二代身份证录入系统),为今后的长效管理和打击偷盗打好基础。
3.通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整治行动,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率和交通事故保险投保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培忠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局办公室、政工室、纪委、法制室、指挥中心、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刑侦大队、网监大队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巡警大队车管所,由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熊俊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上牌登记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上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协调本辖区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工作。
三、工作部署
(一)职责分工:各派出所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工作的实施;交巡警部门负责对各上牌点登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供技术和业务保障,掌握上牌登记工作的全过程,及时汇总分析相关情况,协调和处理上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宣传发动: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面广量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宣传橱窗,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常识,要印制宣传小卡片,通过各种渠道发放到广大市民手中,广泛宣传此次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全力营造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积极争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三)排查摸底: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上牌前的排查摸底工作,通过排查摸底,做到逐户见底、逐车见底,力争全市城乡居民在用电动自行车一个不漏地登记在册,为上牌登记打牢基础。
(四)后勤保障:交巡警部门在各上牌点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操作系统,设计制作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和相关表格,同时对参加上牌登记工作的民警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五)上牌登记:各派出所根据实际需要开设窗口、配备人员,开展为居住(含暂住)在全市范围的居(村)民所拥有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原则上一人只限登记一辆,车主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暂住人口需有效暂住证和在溧居住证明【注】)、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表》。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资料,查验车辆,车辆检验合格后,将车主和车辆的信息录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对无购车发票(购车收据)和车辆合格证的,必须车主本人前来办理,且本人书面承诺车辆来历合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属实的,统一上“Y”号牌;对车辆无电机号的,由验车人员确定电机钢印号,并由现场工作人员补敲钢印。每辆车收牌证费捌元整。
(六)建档归档:各上牌点必须按规定认真建档(建档材料:《电动自行车登记表》、电动自行车档案卡、车辆合格证、身份证明、发票复印件),做到正确、干净、整齐、按牌照号顺序排放,每天将档案送车管所,不能积压,办好交接手续。车管所对车辆档案进行复核和归档,同时收集各上牌点每天上牌数据。
(七)长效管理:各单位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和牌证核发工作,要把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交巡警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对未依法注册登记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以此教育、督促车主尽快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注】说明:
    暂住人在溧居住证明包括:①本地工作并在所在单位暂住的,提供单位证明(存档)。②在本地租赁房屋暂住的,提供房东与派出所签定的《常州市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③在本地自购房屋暂住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房产证原件抵押银行贷款的,提供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证明原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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