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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完成收支预期目标
一是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围绕预期目标,主动协调好国、地税等执收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注重提高税占比重,实现财政收入质效双提升。
二是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发展政策,积极发挥财政支出杠杆作用,积极兑现“四大经济”、“天目湖英才榜”、“精准扶持,一企一策”等政策,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源生动力,为财税增收培植优质税源;继续提高民生支出占比,加强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统筹财政资金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保证财政资金支持及时到位,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是稳妥化解政府性债务。积极落实根据财政部、省相关要求制定的化债方案,确定偿还的政府债务具体项目,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变现、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完成化债任务。
二是不断规范政府融资管理。密切跟踪上级政策要求。加强与财政部江苏专员办、省财政厅的对接工作,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工作要求,及时按最新要求落实到位。主动沟通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推进各融资平台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表”,同时对仍有不规范函件退回的及时做好台账记录,做好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整改的迎检准备。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推进省级试点项目规范实施和落地;完善《溧阳市近三年(2017-2019年)PPP入库项目名单》;将PPP项目支出将纳入部门预算。
四是合理安排债券资金。积极向上级争取2018年新增债券额度,同时加大2018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力度,对续建工程、民生工程及重点工程优先用债券资金安排;及时拨付债券资金,根据省厅核定的转贷规模,据实填报债券信息,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具体项目,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三、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与出租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继续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效衔接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积极协调国、地税等相关部门改革相关工作;三是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排查力度,配套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定期报告机制等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四是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财力运筹能力,实施跨年度平衡机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五、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推进年度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完善医保体制、困难救助机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服务政策体系,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完善会计服务工作,提升对外窗口形象;提升法治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确保履行好工作职责,完成好工作任务,争取得更好成绩。
六、贯彻落实“对标找差”活动
一是着力提升预算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发预算绩效编制软件,提升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植入预算信息公开表式和说明要求,实现预算编制与预算公开的有效衔接。二是提升财政运行分析能力。强化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数据资料档案,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我市财税共享平台,实时掌握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收入的变动情况;结合大走访活动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发展形势与存在困难,更好地为企业开展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下一步,将以提升预算信息化管理水平为财政工作的业务抓手,以提升财政运行分析能力为财政工作的成效体现,通过不断推进“对标找差”活动,夯实财政基础,补足工作短板,提升业务优势,力争将质效提升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