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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溧阳市征地房屋补偿安置
评估技术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溧阳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参照住建部《房地产估价规范》、《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溧阳市征地房屋补偿安置评估技术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溧阳市征地房屋补偿安置评估技术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溧阳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征地房屋补偿安置过程中从事房屋及其附属物评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估价技术行为应当符合本细则的要求。
第三条 征地房屋补偿安置估价对象为征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内经现场查勘认定的被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
第四条 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能源和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房屋补偿价格根据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因素予以评估确定:
房屋评估价格=房屋建筑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作价款;
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重置价×房屋成新率×房屋层高增减率。
第六条 房屋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有权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对不能提供产权证及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按下列方式认定建筑面积:
(一)2007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结构正规住宅房屋,按实际面积予以认定,简易结构房屋不予认定。
(二)2007年12月31日后建造的住宅房屋,不予认定。
第七条 房屋重置价格的确定,由评估人员根据现场查勘房屋的结构、装修及设施设备状况对照溧阳市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确定。
第八条 房屋的成新率根据建筑物的耐用年限结合实际保养程度确定。
第九条 房屋层高是指地坪面与上层板顶面之间的高度,前后檐高不等的,以平均高度计算。不同结构类型的房屋标准层高分别为:框架结构3.6米,混合结构2.9米,砖木结构2.7米。层高调整方法为对照标准屋层高每增减20cm,房屋重置价格增减2%。
第十条 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评估参照附件3。
第十一条 凡征地房屋补偿安置估价中涉及原始成本测算、机电设备估价、工程造价分析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委托有资格从事该类业务的机构单独估价。
第十二条 本细则未能涵盖的其他估价情况,按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处理。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
本细则发布前已公告实施的征地房屋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1.溧阳市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2.溧阳市房屋结构、耐用年限、年折旧率对照表
3.溧阳市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
标准
附件1:
溧阳市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房屋类别
等级
重置价
结构、装修及设备状况
钢混结构
一等
1050
钢砼框架承重,钢砼基础,实砌墙围护,外墙面砖,钢砼屋面,琉璃瓦,钢砼多孔板,花岗岩或木板地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水、电、卫齐全。
二等
950
钢砼框架承重,钢砼基础,实砌墙围护,外墙水刷石或水泥砂浆,钢砼木桁条,本瓦平瓦屋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水磨石或木板地面,水、电、卫齐全。
砖混结构
850
砖或钢砼条基,实砌砖墙承重,构造柱,圈梁,外墙面砖,花岗岩或木地板,铝合金门窗,琉璃瓦屋面,水、电、卫齐全。
750
砖或钢砼条基,实砌砖墙承重,圈梁,外墙水刷石,水磨石地面,钢砼木桁条,本瓦平瓦屋面,木门窗,水、电、卫齐全。
三等
650
砖或钢砼条基,部分实砌墙,部分空斗墙,平瓦本瓦屋面,钢砼木桁条,多空板,水泥地面,水刷石或水泥砂浆外墙,木门窗,水、电、卫齐全。
四等
550
砖或钢砼条基,空斗墙体,平瓦本瓦屋面,钢砼木桁条,多空板,水泥地面,水刷石或水泥砂浆外墙,木门窗,水、电、卫齐全。
五等
450
砖基础,空斗墙,平瓦本瓦屋面,多空板,水泥地面,水泥砂浆外墙,木门窗,水、电、卫基本齐全(适用于砖混一层)。
砖木结构
砖或钢砼条基,清水或混水实砌墙承重,木桁条,木楼板或多孔板,平瓦望砖(木望板)屋面,内外粉刷,铝合金门窗,水磨石地面,有水、电。
木柱承重,平瓦望砖(木望板)屋面,木楼板或多孔板,水泥地面,普通木门窗,有水、电。
其他结构
350
砖墙,杂木桁条或水泥桁条,望砖屋面,木柱,门窗尚好,水泥地面,有水、电。
280
部分砖墙,门窗一般,平瓦望砖屋面,砖地,门窗破旧,有水、电。
250
披屋
注:1.房屋装修及设备状况内有水电含下水设施,水电标准为一般水电;2.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状况与相应等级有较大差异时,重置价格可适当增减,但增减幅度不得超过重置价格标准的5%。
附件2:
溧阳市房屋结构、耐用年限、年折旧率对照表
房屋结构
耐用年限
年折旧
结构情况
60
1.67%
全部或承重部分钢筋混凝土结构
50
2%
主要是砖木承重,包括混合、砖木、砖混结构
简易结构
30
3.3%
土墙或低标准砖墙承重,不规则木门
15
6.7%
简易房、铁栅、竹木房等
注:成套房不适用此表
溧阳市房屋成新评定对照表
完损等级
新旧程度
成新率
完好
十成新、九成新、八成新
80%-100%
基本完好房
七成新、六成新
60%-79%
一般损坏房
五成新、四成新
40%-59%
严重损坏房
三成新
30%-39%
危险房
不足三成新
按残值计算
注:
1.1949年前建造,成新率不得超过65%;
2.1966年以前建造的,成新率不得超过75%;
3.1980年以前建造的,成新率不得超过80%,其中砖混三等不得超过75%;
4.建造5年以上的,成新率不得超过90%;
5.建造年限5年以内,根据房屋新旧程度完好等级,按实际评定。
附件3:
溧阳市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房屋装修及
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备注
(一)楼地面装修项目
1.1
预制水磨石地面
㎡
25-40
1.2
本色水磨石地面
35
1.3
彩色水磨石地面
35-55
1.4
地砖
40-70
1.5
抛光地砖
60-80
80cm*80cm增50%
1.6
缸砖
40
1.7
普通花岗岩地面
40-130
1.8
大理石地面
1.9
塑料地毯
1.10
席纹木地板
80
1.11
条木地板
70-160
含木楞、油漆、品牌按实
1.12
免漆实木地板
150-350
1.13
复合木地板
40-80
含踢脚线、防潮层
1.14
木踢脚线
m
10-15
1.15
油漆楼地面
5-15
1.16
楼梯花岗岩
130-150
1.17
瓷砖踢脚线
10
1.18
花岗岩踢脚线
20
(二)贴面类
2.1
白瓷砖
含压顶砖
2.2
花瓷砖
50-85
2.3
马赛克
2.4
墙砖贴面
30-60
2.5
普通夹板墙面
20-30
普通夹板、水曲柳,含龙骨、油漆
2.6
高档夹板墙面
55-90
榉木、柚木、樱桃木、枫木等,含龙骨、油漆
2.7
软包
50-100
含夹板衬底
2.8
墙纸墙面
5-20
2.9
墙布墙面
25-45
2.10
门窗套
25-35
含龙骨、油漆
2.11
窗帘盒
8-10
2.12
夹板面层
6-15
含油漆
2.13
夹板隔断
20-80
含双面油漆、龙骨
2.14
纤维板隔断
15-30
2.15
铝塑板墙面
2.16
水刷石
2.17
彩色水刷石
8-20
2.18
内墙涂料
2.19
外墙涂料
2.20
清水帷板
25
2.21
花岗岩窗台板
70
(三)门窗类
3.1
铝合金门
100-150
3.2
铝合金窗
70-130
3.3
铝合金纱门窗
3.4
绿纱木门窗
20-40
3.5
塑钢门窗
3.6
塑钢纱窗
3.7
卷帘门
60-100
按洞口尺寸,高度加60cm计算面积
3.8
不锈钢无框门
150-300
含不锈钢龙门架、地弹簧、门拉手、门夹
3.9
钢管防盗门窗
40-60
3.10
不锈钢防盗门窗
50-135
含内衬铁条
3.11
套门
套
600-850
含门套
3.12
清水装饰门
150
3.13
钛合金移门
150-250
3.14
不锈钢纱门窗
3.15
隐形纱门窗
3.16
铝、塑封阳台
3.17
单开防盗门
扇
400-800
子母门增加50%
3.18
双开防盗门
1500-2500
品牌按实
3.19
不锈钢单开防盗门
1500
3.20
不锈钢双开防盗门
2500-3600
(四)天棚类
4.1
纤维板吊顶
12-25
含龙骨、油漆、线条
4.2
普通夹板吊顶
25-55
4.3
高档夹板吊顶
100-120
榉木、柚木、樱桃木、枫木等,含龙骨、油漆、线条
4.4
花玻璃吊顶
80-100
含龙骨、线条
4.5
扣板吊顶
4.6
石膏吊顶
35-70
4.7
石膏线条
4-8
(五)家
具
类
5.1
厨房吊柜
70-150
按正投影面积
5.2
普通固定木柜
60-280
5.3
高档固定木柜
榉木、樱桃木、枫木、按正投影面积
5.4
钛合金移门高档固定木柜
5.5
木柜门
40-50
仅指砌体上安装木门
5.6
厨房整体橱柜
450-850
(六)楼梯
6.1
铁楼梯
70-200
按水平投影面积
6.2
水泥楼梯
50-90
楼房楼梯无论内外均不计算,按水平投影面积
6.3
木楼梯
150-200
含扶手,楼房楼梯无论内外均不计算
6.4
不锈钢扶手
60-150
含栏杆
6.5
铸铁栏杆
80-150
6.6
实木扶手
30-350
含栏杆、立柱
(七)装修设备设施
7.1
家用灶
单眼
座
500
含瓷砖贴面
双眼
800
三眼
1000
砼灶台
贴面另计
7.2
普通水池
只
含管件
7.3
搪瓷水池
30-50
7.4
单眼不锈钢水池
7.5
双眼不锈钢水池
7.6
浴缸(搪瓷)
150-800
含砌体及管件
7.7
座便器
300-600
含水箱、管件等
7.8
洗脸池
100-300
7.9
淋浴房
500-2000
7.10
花岗岩台面
65-150
7.11
浴锅
7.12
高档水嘴
100-250
7.13
升降晒衣架
400
7.14
墙镜
7.15
毛巾架
付
7.16
不锈钢花架
200
7.17
立式便池
7.18
蹲式便池
300
(八)阁板
8.1
方木有付楞木阁
甲
200-400
洋松或杉木板、楞
乙
8.2
方木无付楞木阁
8.3
元木有付楞木阁
杉木板、楞
120-250
8.4
元木无付楞木阁
80-200
8.5
砼桁木板阁
钢架楞木阁相同
8.6
水泥阁
50-80
(九)其它附属物
9.1
布遮阳
20-25
含不锈钢、方管骨架
9.2
玻璃钢罩
个
9.3
玻璃钢遮阳
9.4
玻璃钢瓦
张
4-6
9.5
石棉瓦
3-5
9.6
石棉瓦遮阳
12-18
含方管骨架
9.7
阳光板、彩钢瓦遮阳
9.8
围墙
120-150
连墙基、实砌墙、压顶
丙
连墙基、空斗墙、压顶
9.9
石驳岸
80-250
含基础
9.10
自来水管
表后部分(不含成套住宅)
9.11
水嘴、凡尔
9.12
水井
500-800
9.13
室外水泥地
15-45
9.14
室外砖地
10-20
9.15
老虎窗
200-350
9.16
粪坑
100
9.17
花坛
含贴面
9.18
护坡
25-50
石砌护坡参照驳岸标准
9.19
简易棚
9.20
屋顶水箱
200-500
9.21
化粪池
9.22
太阳能热水器
台
1000-1500
9.23
地空板
9.24
小瓦围墙门头
800-1000
9.25
琉璃瓦现浇围墙门头
3000-5000
9.26
琉璃瓦雨篷
200-300
9.27
彩钢棚
9.28
石渣回填
M3
9.29
琉璃瓦
按投影面积1.2-1.3系数
说明:
1.估价工作中,用材和成新率与本细则标准有差异的,由估价机构按实调整。
2.以上标准包含土建工程费、水电工程费及材料差价等综合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