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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农业组王忠伟委员反映: 在我市,每逢婚庆或店铺开业,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传统习俗是人们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主要形式。但是在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存在着许多危害:一是污染空气和城市环境,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各种粉尘,威胁着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影响市容环境;二是噪声扰民,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严重干扰了居民正常休息;三是安全隐患严重,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人身伤害事故每年都有发生,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建议:我市尽快制定关于限制在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划定燃放区域范围及规定燃放时间,确保广大市民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新闻媒体、单位、学校应在群众中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限燃社会氛围。
市政府市长徐华勤批示:请新农市长牵头研究,提出方案。
市政府副市长刘新农批示:请公安局晓敏局长牵头研究禁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