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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州市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8﹞52号)要求,4月27日,溧阳市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28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行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市政府协调9个行业部门、5个公安警种,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全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可控。四项整治分别为: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攻坚(牵头部门:交通运输。配合部门:安监、市监、公安、消防);群租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攻坚(牵头部门:公安,配合部门:住建、消防);电动车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攻坚(牵头部门:住建,配合部门:市监、公安、消防);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攻坚(牵头部门:住建,配合部门:安监、市监、公安、商务、交通运输、教育、民政、城管、消防)。行动分为动员部署(4月30日至5月6日)、摸排梳理(5月7日至5月31日)、全面检查(6月1日至9月20日)和总结考核(9月21日至9月30日)四个阶段。
三、执行标准
依据《常州市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查处出租房屋管理违法犯罪行为指导意见》、《查处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等燃气违法行为执法提示》,以及常州市相关电动车集中停放标示化管理、群租房网格巡查、危化品车辆管理等12项整治标准。
四、惠民利民举措
1.增强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打击危险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营。
2.通过多部门联合排查整治群租房火灾隐患,减少和降低城中村、老旧小区等群租房集中区域的火灾危险性。
3.结合全市小区综合治理清除一批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推广安装小区电动车智能集中充电桩,减少电动车停放楼道充电、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问题,降低电动车火灾发生几率。
4.规范燃气使用的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为市民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溧阳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9日
相关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