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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溧编办〔2019〕12号)》,全市事业单位现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截止2018年底,所有在溧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均需参加信用等级评价。教育系统各中小学、独立公办幼儿园、中专校、直属事业单位(含社区学院)。
二、完成时间:各单位必须于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各自单位的自评工作,核对无误后并点击上交。
三、操作步骤:见《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溧编办〔2019〕12号)》附件1。
各单位提交后,由教育局组织对各单位自评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后统一提交系统平台审核。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如有差误会影响单位在以后开展工作的信用。请各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按时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不得延误。市委编办联系人:姚芸,电话:87269875,qq群号:829716061。
附件: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溧编办〔2019〕12号)
溧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4日
20190904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pdf
20190904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