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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8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材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学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各单位上报2018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地点
教育局三楼东会议室(档案室东面)。
二、时间安排
7月18日上午 直属学区、戴埠学区;
7月18日下午 第一学区、第二学区;
7月19日上午 别桥学区、上兴学区;
7月19日下午 竹箦学区、南渡学区、社渚学区。
三、上报材料要求
1.《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印制)每人一份:考核表一律用黑色钢笔填写,蓝黑墨水笔、圆珠笔等填写都无效,字迹工整,章要齐全,要有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书记、督学须交两份考核表至组织人事科(经局确定等次盖章后退回一份)。
2.《2018学年度溧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一式三份,按优秀、行政嘉奖(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顺序填报。单位负责人、书记和督学姓名写在“优秀”等次人员后面,等次由局考核后填写。不定考核等次和不参加考核人员依次填写在考核“不合格”人员后面(没有“不合格”“基本合格”就直接填写在“合格”人员后面),“等次”栏内填写“不定等次”或“不进行考核”,并注明原因。“职务(称)”栏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填行政职务,其余教职工填专业技术职称。
3.《2018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考核优秀人员汇总表》一式三份。填报时,支教教师(考核优秀情况报告已上报教育局并经同意)和上岗三年考核均为优秀而确定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及时认真做好年度考核材料上报工作。
溧阳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