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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溧政发〔2015〕62号)和《溧阳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上黄小区环境品质,结合上黄镇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沟通,健全协调机制和受理投诉机制,密切相互关系,创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通过奖优罚劣,促进上黄镇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考核组成员
组 长:王志松
副组长: 黄 敏
成 员: 祁永东 范 勰 袁 姝 黄 强
根据考评情况,由考核组成员共同讨论确定考核结果,每月进行通报。
三 、考核范围及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上黄镇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
对上黄镇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服务、行业规范、投诉处理、长效管理、案件处理、违建劝阻,以及市、镇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表)。
五、考核方式
季度测评进行考核。以小区为单位,在每个季度的市第三方测评中,每季度兑现相应考核奖励。
1、每季度第三方测评在全市第1名奖得分前3名3个小区,第2名、第3名奖得分前2名2个小区,第4名、第5名奖得分前2名2个小区。每次奖励物业服务企业分别6000元、5000元、4000元。
2、在市第三方测评中,第1名奖得分前3名3个小区,第2名、第3名奖得分前2名2个小区,第4名、第5名奖得分前2名2个小区,每次奖励业主委员会分别800元、600元、400元。
六、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上黄镇物业小区服务考核标准细则
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
2020年 7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