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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溧阳市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溧扫黑办〔20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扫黑除恶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市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推进我局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
全面加强局干部职工教育法制管理,杜绝黑恶势力“保护伞”,形成清风正气良好工作环境。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发动一线人员在执法管理中加强对服务对象、居民群众的宣传,坚持在管理中宣传,在执法中讲法。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走访、回头看,通过普法、讲法,深化在重点行业、领域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走访、问卷调查等互动宣传,在宣传中普法,在宣传中发动群众,让服务对象、居民群众进一步深入了解城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
(二)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持续整治行业乱象,协同相关责任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建筑渣土运输、菜市场及排挡环境秩序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整治。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充分发挥网格服务管理队伍功能作用,全面、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延伸防黑恶反黑恶工作触角。加强对城市管理领域的案件、问题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加大对渣土运输、违法建设等重点行业排查力度。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一旦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寻求指导,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四、原则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部门、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保障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围绕重点任务,立足本部门实际强力推进,同时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长效管理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机关各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监督,适时开展专项督察,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科室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表扬,树立正确导向。
(三)完善工作台账。严格对标市扫黑办规范要求,梳理完善工作台账,细致做好核验校对工作,把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工作做细做实。局属各部门、科室强化留痕意识,对于专项斗争的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整治过程、工作亮点等留有痕迹,安排专人负责档案、台账管理工作,做好核心台账和支撑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归档,确保专项斗争档案资料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