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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竹箦分局:“红糖”、“赤砂糖”,傻傻分不清楚
发布日期: 2020-09-29 浏览次数: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近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竹箦分局接投诉称:某超市销售以赤砂糖冒充的红糖。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发现该超市销售小票将赤砂糖错误标注为红糖,实际产品不存在问题。那么,红糖与赤砂糖是同一种食品吗?两者能混为一谈吗?自古以来,红糖以其特殊的营养成分,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而今年来,一种名为“赤砂糖”的产品,也以红糖的等效名称自居,并被广大消费者当作红糖而选购。

在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中,将食糖分为原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红糖、方糖、冰糖,并分别进行了定义。其中赤砂糖定义为以甘蔗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带蜜的棕红色或黄褐色砂糖;红糖定义为以甘蔗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后,直接煮制不经分蜜的棕红色或黄褐色的糖。虽然从外观上来看,红糖和赤砂糖基本相同,但加工工艺等方面有所区别,是两种不同的食糖。同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红糖和赤砂糖作为两种不同的食糖,在食品标签中应予以区分,并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标注。

在此,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营养更佳的红糖时请务必看清标签,莫将赤砂糖误作红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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