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政策解读 >>政策法规解读 >>内容

关于《全市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1-23 浏览次数:    来源:政府办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80号)、《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每130号),常州市《全市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19〕125号)文件精神,加强租赁住房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全市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溧政办发〔2020〕4号)。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群租房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牵涉到房屋建筑安全、电气消防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等多个方面的公共安全,是检验衡量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
  二、制定方案的及时性
  2019年11月省政府部署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制定《全市群租房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从现在起到2020年12月份,全市集中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行动,聚焦房屋、治安、消防、用电、燃气等突出安全隐患,这次联合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措施,边排查边整治,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明确目标任务:用2020年一整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实现以下目标。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群租房发现登记率达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在95%以上;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明显加强;群租房中的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显著减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事故;涉及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严厉查处,安全管理秩序、租赁市场秩序和租住环境明显改善;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明确工作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
  明确工作措施:1、组建领导小组。明确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刘新农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政法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电力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各乡镇(街道办)也要参照上述架构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开展联合整治。由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确定整治主题,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治安、违法占地和建设、住房、消防、电气等方面突出安全问题。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