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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局、办,各条线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鼓励旅游民宿高品质设计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关于开展鼓励旅游民宿高品质设计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度假区行动方案》的要求,推动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提档升级,进一步规范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流程,提升天目湖镇旅游民宿设计美学水准,加快天目湖特色乡村旅游集群塑造进程,现以天目湖镇纳入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上桂林村、下桂林村、江家湾村、西塘岕村、周院村,纳入溧阳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梅房村、梅岭村和已有四星级溧阳茶舍的石塘村为首批试点自然村,开展鼓励旅游民宿高品质设计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意见。
本意见所指旅游民宿为以上8个自然村范围内,利用(包括自有和租赁他人、集体)依法建设的房屋(包括空置农房、闲置的村集体用房或国有农林场房等) 进行改造,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一、设计标准
整体设计特色鲜明,与天目湖优质生态环境相匹配,能充分体现自然乡村风情和当地文化特色。
建筑设计结构合理,建筑外立面与室内设计风格相配,与环境相协调,公共功能空间丰富。辅助建筑(围墙、大门等)与主体建筑风格相搭。
在特色田园乡村改造的民宿,须符合属地特色田园乡村整体建筑风貌及总体规划设计相关规定。
二、 申请流程
由镇纪委、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旅游发展局、乡村建设专班、天目湖规划分局、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天目湖中心国土资源所、溧阳市公安局天目湖派出所、属地村委,共同组成“天目湖镇旅游民宿设计水准提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小组名单见附件7)。
上述试点村内所有需改建为旅游民宿的,均需向工作小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申报审批流程包括资格审核、方案评审和效果审定3个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格审核
1. 资格初审
申请人向属地村委提交改建民宿申请,内容包括:房屋权属证书、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证明、1:1000的房屋平面测绘、房屋具体位置(定位)、房屋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村委对申请人上报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填报《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申请表》(附件1),并向工作小组提交纸质版申请表。
2. 资格复审
收到村委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工作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开展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申报房屋是否位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等法规禁止的项目开发红线内、是否属违章建筑、建房手续是否合规、是否在土地房产征收计划内、农村生活污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天目湖镇禁止的经营范围以及申报房屋的建筑基础设施情况(水电、燃气、通讯等)等进行审核。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工作小组通过属地村委向申请人出具《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资格审查通知书》(附件2)。
工作小组将以自然月为单位,每月1日在“中国天目湖”微信公众号公示上一自然月申请情况和资格审核情况。
(二)方案评审
经资格审核可改建旅游民宿的,申请人可自行聘请设计师或由工作小组向申请人推荐镇设计师顾问团成员进行方案设计,并将设计方案上报工作小组。在收到民宿设计方案后,工作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小组成员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评审后1个工作日内由属地村委告知申请人评审意见,如需修改,申请人按照评审意见完善方案,并重新提交。
方案经评审通过后,由申请人通过属地村委向工作小组提交正式文本(签字、盖章)备案。工作小组通过村委向申请人出具《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设计方案认定书》(附件3),申请人严格按照备案的设计方案进行房屋主体结构改造。
工作小组将以自然月为单位,每月1日在“中国天目湖”微信公众号公示上一自然月设计方案评审情况。
(三)效果审定
房屋主体结构改造完成后,申请人凭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向工作小组提交装修申请。工作小组通过村委向申请人出具《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装修通知书》(附件4),申请人以通知书为依据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房屋装修。
民宿改造装修全部完成后,工作小组按照备案的设计方案进行现场验收。改造效果确认后,工作小组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属地村委向申请人发放《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改造效果审定表》(附件5)。申请人以此为据,到镇行政审批局办理市场主体经营证照,并同步通过属地村委向工作小组提交《天目湖镇旅游民宿经营承诺书》(附件6)。
三、扶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
1. 若申请人自行聘请设计师,镇政府将按照设计方案中所提交的建筑面积,按照200元/平方米的补贴标准给予申请人补贴。分两次补贴到位:设计方案过审后,发放补贴的50%;改造完毕,经工作小组现场确认改造效果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正常运营半年后,发放补贴剩余的50%。
2. 若申请人聘请镇设计师顾问团成员进行设计,镇政府将给予申请人50%的设计经费补贴,设计费用以申请人和设计师签署的协议以及付款凭证为依据,设计总费用不超过30万人民币。分两次补贴到位:设计方案过审后,由镇政府补贴设计费用的20%;改造完毕,经镇工作小组现场确认改造效果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正常运营半年后,由镇政府补贴设计费用的30%。
(二)评选扶持
镇政府将优先推荐通过效果审定并正常运营的民宿参加溧阳茶舍星级、国家等级旅游民宿评选。
四、特别说明
1. 改造中为达到设计效果增加的临时设施(设施能否增加,以方案评审结果为准),后续如遇政府征收拆迁,不予评估补偿。
2. 申请人需缴纳2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如民宿不再经营,需自行拆除增加的临时设施;如不拆,则扣除保证金,并按违建进行处理。
3. 申请人按照民宿类产品对外经营,且经营期限不低于5年。最低经营期限内若停止对外经营,须向工作小组提交停业申请,申请人按未经营年度退回政府相应资金补贴。
4.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旅游民宿设计水准提升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申请表
2.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资格审查通知书
3.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设计方案认定表
4.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装修通知书
5.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改造效果审定表
6. 天目湖镇旅游民宿经营承诺书
7. 天目湖镇旅游民宿设计水准提升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1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申请表
申 请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地 址
建筑四至
村
委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资格审查通知书
经审查,(申请人) 申请的 (地址)农房 (可/不可)用于改建民宿, (同意/不同意)进行方案设计。
该农房不同意改建民宿的原因如下:
。
附件3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设计方案认定表
民宿名称
(非必填项)
经评审,同意 (申请人)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房屋主体结构改造。
附件4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装修通知书
经审核,同意 (申请人)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房屋装修。
附件5
天目湖镇改建旅游民宿改造效果审定表
改造
效果
审定
意见
审批
经审定,同意 (申请人)办理经营市场主体经营证照。
附件6
天目湖镇旅游民宿经营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已对 (地址) 民房进行设计改造,并于 年 月 日通过验收。本人承诺:
1. 按照民宿类产品对外经营,经营期限不低于5年;
2. 最低经营期限内若停止对外经营,则按未经营年度退回政府相应补贴;
3. 经营中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
4. 若装修效果审定不通过,不对外经营;
5. 装修改造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不增加方案外的任何违建;如民宿停止经营,将自行拆除方案内所增加的临时设施,否则同意工作小组全额扣除2万元保证金,并按违建进行处理。
申请人:
附件7
天目湖镇旅游民宿设计水准提升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周文光 管委会主任、镇长
副组长:冷 洁 管委会副主任
组 员:王 勇 纪委副书记
金忠伟 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马 俊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章 伟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把志卫 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周录军 乡村建设专班副主任
狄 俊 天目湖规划分局局长
潘旭刚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天目湖中心国土资源所所长
潘 赟 溧阳市公安局天目湖派出所所长
许浩生 桂林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朱建军 杨村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叶卫国 梅岭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陈国军 三胜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胡 珍 毛尖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旅游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把志卫同志兼任。
天目湖镇(区)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