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溧阳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溧动防指办〔20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2021年天目湖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2021年天目湖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2. 2021年天目湖镇秋季动物防疫行动免疫接种记录表
(此页无正文)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2021年天目湖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确保秋季全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医、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我镇动物防疫工作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2021年溧阳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有关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生猪养殖、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全面清洗消毒,严控疫情的风险。指导做好狂犬病、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炭疽等疫病的防控工作。猪、牛、羊标识配戴符合规定,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疫苗使用科学,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及时上报,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兽医站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履行部门职责,认真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2.强化主体责任。各村、兽医站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督促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强化科学免疫。各村、兽医站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组织村级防疫员,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怀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
4.加强业务指导。兽医站要加强对秋防工作的业务指导,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村级防疫员培训,切实提升村级防疫员科学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要加强对规模猪场、具备自行免疫条件养殖户的指导,切实帮助养殖户解决饲养管理和防疫方面的实际问题。
5.组织领导督查。各村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报,并及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将在10月中旬结合抗体采样监测对秋防工作组织现场走访督查,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汇总通报。
三、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9月27日至9月30日)。兽医站要做好疫苗、注射器械、消毒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行畜禽养殖数量调查摸底。
2. 集中行动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村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小分队实施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同时,在做好常规消毒的基础上,定期开展“三灭四消”工作,严格落实生物安全各项措施。
3. 自查和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5日)。各村、兽医站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依据免疫抗体监测结果,对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养殖户及时组织补免。各村配合防疫小分队及时填写秋防免疫记录表(附件2),于10月25日前交兽医站汇总。联系人:肖静燕,联系电话:87468582。
附件2
2021年天目湖镇秋季动物防疫行动免疫接种记录表
村委(盖章) 村组 负责人(签字) 防疫员(签字) 时间
养殖户
禽流感
新城疫
蓝耳病
猪瘟
口蹄疫
小反刍兽疫
联系电话
鸡
鸭
鹅
特禽
猪
牛
羊
合计
天目湖镇(区)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