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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上黄镇物业小区服务考核办法
索 引 号:014143782/2021-0001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上政发〔2021〕14 号 发布机构:上黄镇
产生日期:2021-03-31 发布日期:2021-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物业服务企业:为全面提升上黄小区环境品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溧建发﹝2020﹞21号)和《溧阳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黄镇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沟通,健全协调机制和受理投诉机制,密切相互关系,创造良好的人居
上黄镇物业小区服务考核办法
上政发〔2021〕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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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全面提升上黄小区环境品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溧建发﹝2020﹞21号)和《溧阳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黄镇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沟通,健全协调机制和受理投诉机制,密切相互关系,创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通过奖优罚劣,促进上黄镇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考核组成员

组 长:王志松

副组长:黄敏

成 员:祁永东 范勰 袁姝 黄强

根据考评情况,由考核组成员共同讨论确定考核结果,每月进行通报。

三、考核范围及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上黄镇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

对上黄镇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服务、行业规范、投诉处理、长效管理、案件处理、违建劝阻,以及市、镇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表)。

五、考核方式

季度测评进行考核。

(一)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在每个季度的市第三方测评中,每季度兑现相应考核奖励

1、每季度第三方测评在全市第1名、第2名,全市第3名、第4名,全市第5名、第6名每次奖励物业服务企业总额分别为:20000元(大写:贰万元)、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

2、在市第三方测评中,第1名、第2名得分前三名的三个小区,第3名、第4名得分前两名的两个小区,第5名、第6名得分前两名的两个小区,每次奖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总额分别为:3000元(大写:叁仟元)、2000元(大写:贰仟元)、1000元(大写:壹仟元)。

(二)季度测评考核,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每季度测评成绩相应进行倒扣:

1、每季度第三方测评在全市排名第8名、第9名,全市第10名、第11名,全市排名第12名的,每次倒扣物业服务企业总额分别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15000(大写:壹万伍仟元)、20000元(大写:贰万元)。

2、全年两次排名在最后两名,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3、发现下列情况业委会、物管会不纳入考核奖励范围:

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②、业主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事件

③、发生恶性违法建设、违规装修破坏承重结构,没有及时制止上报。

六、本方案自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上黄镇物业小区服务考核标准细则

2、业主委员会考核表

3、物业管理委员会考核表

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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