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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目湖镇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积极主动公开。结合《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积极参与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36件。二是规范申请办理。全年镇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办结。三是管理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要求移送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四是落实考核要求。对照全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
25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93
112
行政强制
1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7
130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等。
2021年,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稳妥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5件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