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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主动配合,积极将本科室信息进行及时梳理和上报局办公室。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定项,梳理出本部门应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四是严格规范程序。对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未出现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的情况,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56.0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制度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及时将科室相关信息上报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积极稳妥办理建议提案。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实行办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具体承办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理程序、办理方法、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间。2020年我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政协委员提案2件,实现建议、提案办理“三个百分之百”:即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溧阳市商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