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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中关村经发局农业服务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7部门印发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农质发〔2021〕6号)、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等8部门印发的《江苏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苏农质〔2021〕5号)、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7部门印发的《常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7部门印发的《溧阳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聚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豇豆等10个品种,按照“两摸清(摸清底数、摸清问题及其产生根源)、两落实(落实各级工作任务、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两到位(监管到位、执法到位)”要求,制定了相应的“三前”环节精准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方案落实。突出问题品种治理是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一步细化治理方案、实化管控措施、硬化部门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负责人及专家指导服务团队。同时,根据当地农产品品种种养殖及质量安全问题状况,可参照本方案增加其他品种清单,制定治理方案,有关方案一并报送市级工作组备案。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针对重点品种“三前”环节及产品特性,明确相应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专项工作组作用,持续推进三年治理行动。要切实转变作风,把情况搞真实,把任务搞落实,把作风搞扎实,确保治理方案见真章、出实效,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控药残”技术培训,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及两微一端等平台,持续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同时,要根据方案落实情况,强化成效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工作,对好的典型工作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确保专项行动见实效。
附件:
1.溧阳市“三棵菜”质量安全“三前”环节精准治理方案;
2.溧阳市鸡蛋、乌鸡和肉牛肉羊质量安全“三前”环节精准治理方案;
3.常州市团头鲂、大口黑鲈、乌鳢质量安全“三前”环节精准治理方案。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
溧阳市“三棵菜”质量安全“三前”环节
精准治理方案
一、生产基本情况
我市豇豆种植以夏季露地栽培为主,主要采取豇豆-叶菜等轮作栽培模式,市场供应期为每年5-10月。2021年全市豇豆种植面积约0.22万亩,主要分布在溧城街道、别桥镇、南渡镇及现代农业园区。
韭菜属多年生作物,可周年生产、周年供应,一般2—4年轮茬一次。我市韭菜栽培兼有露地和设施栽培两种模式,大部分地区采取韭菜—叶菜、韭菜—黄瓜等轮作栽培方式。2021年全市韭菜种植面积约0.1万亩,主要分布在溧城街道、别桥镇。
我市芹菜种植多以露地栽培为主,市场主要供应期为1—5月、9—12月。2021年全市芹菜种植面积约0.2万亩,主要分布在溧城街道、别桥镇、南渡镇、古县街道。
二、主要风险隐患
豇豆上发生的病虫害主要有锈病、炭疽病、豆荚螟、蓟马、斑潜蝇、甜菜夜蛾等,开花结荚期是病虫危害的主要时期和农药使用的集中期。从近几年江苏省例行风险监测和专项风险监测结果看,豇豆上农药残留超标药种主要是多菌灵、吡唑醚菌酯、灭蝇胺、三唑磷、苯醚甲环唑、氧乐果、克百威、噻虫嗪等,其中有禁限用农药克百威、氧乐果、三唑磷等(易超标农药信息见附表1)。
韭菜在连茬栽培及设施环境条件下易发生迟眼蕈蚊(俗称韭蛆)、葱地种蝇、灰霉病、疫病等病虫害,特别是韭蛆幼虫钻食韭菜地下鳞茎和嫩茎,生产上主要依靠化学农药进行防治;设施栽培上灰霉病发生频率高,也主要依赖农药防治。从近几年江苏例行风险监测和专项风险监测结果看,韭菜上农药残留超标药种主要是腐霉利、甲拌磷、毒死蜱、乙酰甲胺磷、多效唑、啶虫脒、吡虫啉、多菌灵、氧乐果、苯醚甲环唑等品种,其中有禁限用农药甲拌磷、毒死蜱、氧乐果(易超标农药信息见附表2)。
芹菜常见病虫害有斑枯病、根结线虫病、蚜虫、夜蛾类害虫等。从近几年江苏省例行风险监测和专项风险监测结果看,芹菜上农药残留超标药种主要是灭蝇胺、毒死蜱、腐霉利、阿维菌素、多菌灵、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其中有禁限用农药水胺硫磷、毒死蜱、氧乐果(易超标农药信息见附表3)。
三、重点治理措施
(一)加强生产情况调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三棵菜”种植情况调查,以乡镇为单位摸清种植面积、产量及产品上市等情况。豇豆、韭菜、芹菜种植面积分别在2000亩以上的辖市(区)在种植集中地区各选择5-10个规模化种植的生产基地(生产者),建立监测点,定期调度“三棵菜”生产信息、病虫害发生、农药使用等情况,为推进科学精准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二)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
扎实开展农药产品监督抽查,严查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行为。开展农药经营网络清理专项行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生产销售禁止使用农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不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实名制购买、不落实农药购销台账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严管严控,推进源头治理。
(三)加强全程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应用
1.豇豆
集成以健身栽培、清洁田园、绿色防控为主的全程绿色生产技术,转变过度依赖化学农药和不科学用药现象,促进化学农药减量增效,保障产品优质安全。
(1)健身栽培。鼓励开展豇豆抗病虫品种的选育、引种与筛选试验,积极推广抗病虫性好的优良品种,培育或购买无病虫苗。鼓励与非豆科作物轮作,有条件的实行水旱轮作,减轻连作障碍。注重土壤培肥,科学确定豇豆全生育期施肥总量和施肥结构,倡导平衡施肥,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增施腐熟有机肥或功能性生物有机肥,提高有益微生物菌群,减少和控制土传病害。
(2)清洁田园。推广应用冬季深耕冻垡、夏季高温闷棚、捡拾落花虫荚、清除残枝尾菜等措施,减轻病虫基数。推广应用残枝尾菜堆积密闭生物菌无害化处理。
(3)绿色防控。应用杀虫灯、性诱捕器和食诱剂诱杀夜蛾类和豆荚螟成虫;黄板诱杀蚜虫、粉虱和斑潜蝇,蓝板诱杀蓟马;防虫网阻断害虫迁入。应用多杀霉素、苦参碱、绿僵菌等生物农药防治蓟马、蚜虫、豆荚螟等;示范应用螟黄赤眼蜂、异色瓢虫、蠋蝽等天敌控制豆荚螟、夜蛾类害虫、蚜虫等。使用高效、低毒、对路农药品种,在病虫发生初期进行均匀喷雾。严格遵循农药安全间隔期(用药方法见附表4)。
2.韭菜
集成以合理轮作、平衡施肥、绿色防控、降湿控病、覆膜灭蛆、科学用药为主的韭菜全程绿色生产技术,转变过度依赖化学农药和不科学用药现象,促进化学农药减量增效,保障产品优质安全。
(1)健身栽培。加强韭菜抗病虫品种的引种、筛选试验,积极推广抗病虫性好的优良品种,培育壮苗。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不施用未腐熟有机肥,控制土壤盐分和农产品硝酸盐累积。设施栽培中尽量选用PO涂覆膜、流滴膜、消雾膜、烟雾剂等产品,降低空气湿度。积极推行韭菜与非百合科作物轮作。
(2)绿色防控。推广应用高温覆膜灭杀韭蛆,在5月下旬到9月初,选择晴天上午,割韭后覆盖无色或浅蓝色塑料薄膜,用土将薄膜周边压实。经过一个晴天后,揭膜洇水,可有效灭杀韭蛆成虫、幼虫。在温室的通风口或拱棚上加设40-60目的防虫网,防止外界韭蛆成虫侵入;棚室内,每亩张挂20-30块黄色粘虫板(20 cm×30 cm)诱杀蚜虫。推广苦参碱、印楝素等防止韭蛆、蚜虫。选择高效、低毒、对路农药品种,在病虫发生初期进行施药。严格遵循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用药方法见附表5)。
3.芹菜
集成以合理轮作、平衡施肥、绿色防控、降湿控病、科学用药为主的芹菜全程绿色生产技术,转变过度依赖化学农药和不科学用药现象,促进化学农药减量增效,保障产品优质安全。
(1)健身栽培。积极推广抗病虫性好的优良品种,选购或繁育无病虫苗。推行科学轮作,积极推行芹菜与葱蒜类、十字花科、茄果类蔬菜轮作模式。注重土壤培肥,科学确定氮磷钾施肥总量与施用结构,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
(2)清洁田园。推广应用夏季高温闷棚或揭膜淋洗、冬季深耕冻垡等措施,及时清除病残体,减轻病虫发生基数。推广应用残枝尾菜堆积密闭生物菌无害化处理。
(3)绿色防控。使用杀虫灯、性诱捕器或食诱剂,诱杀夜蛾类害虫成虫;悬挂黄板诱杀蚜虫、斑潜蝇等。选择高效、低毒、对路农药品种。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用药,科学合理进行混用和轮换交替用药(用药方法见附表6)。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测与问题查处
加大对“三棵菜”规模生产主体的日常巡查检查,对具有用药安全隐患及经常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生产主体实行重点监管。针对“三前”环节,在产品上市高峰期加密监督抽查,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测,对不同种植模式分季度进行风险评估,强化分析研判,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处置。对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制使用农药、不按照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四、进度安排
2021年6月—12月,开展“三棵菜”种植和用药情况调查,摸清我市“三棵菜”产品质量方面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制定精准治理方案。
2022年1月—2023年12月,对“三棵菜”规模种植主体开展苗情长势、病虫害发生、农药使用等定点定向监测,开展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试验示范,建立绿色防控和药肥双减示范载体。
2022年1月—2023年12月,加强农产品质量、农药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贯,开展绿色防控、科学用药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肥、安全农药。
2022年1月—2023年12月,在关键农时开展生产基地产品监督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2024年1月—6月,做好三年治理工作总结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治理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把各项措施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深入推进精准治理。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推进信息共享、分析研判、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治理实效。组建专家团队,有效推动治理措施落细落实。
(二)加强指导服务。结合日常技术服务指导工作,了解“三棵菜”生产者用药习惯,实施精准的规范用药指导和生产技术服务。在生产重点地区设立植保观察员,巡察病虫发生和防治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用药培训,关键时段及时发布防治技术意见,加快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绿色防控产品。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宣传培训,在农药经营门店、种植基地和农民合作社场所张贴安全用药、科学用药宣传资料,通过新媒体加强宣传,增进生产者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意识。适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营造高压严打态势,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三棵菜”精准治理。
附件2
溧阳市鸡蛋、乌鸡和肉牛肉羊质量安全
“三前”环节精准治理方案
据统计,2020年末全市蛋鸡存栏15.07万羽,全年鸡蛋产量2260吨。据业务部门数据,年末存栏10000只以上规模蛋鸡养殖场3个,鸡蛋产量369.28吨,占全市蛋鸡养殖场数量和鸡蛋产量的比重分别为50%和91.8%。从地区分布看,南渡镇、竹箦镇等2个镇(区)分别拥有10000只以上规模蛋鸡养殖场2个和1个,蛋鸡存栏分别为8和5.4万羽,为全市蛋鸡养殖重点地区。
2020年,全市肉羊年末存栏0.52万只,全年出栏0.47万只,羊肉产量71.85吨。全市无肉牛养殖场。
目前,蛋鸡饲养主要以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为主,蛋鸡饲养周期长,做好蛋鸡疾病的防治尤为重要,常见疾病有呼吸道疾病、肠道疾病、寄生虫病等。绝大多数药物在产蛋期不得使用,因此蛋鸡产蛋期违规使用治疗药物、不遵守停药期等风险较高,常用药物有磺胺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以及氟苯尼考等兽用专用抗菌药物,金刚烷胺等停止生产经营使用的抗病毒药物存在违规使用风险,一些抗寄生虫、环境灭蝇灭虫药物不规范使用也会引起禽蛋产品药物残留。从近年来鸡蛋兽药残留监测情况来看,氟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呋喃唑酮类代谢物等项目检出率较高。
乌鸡是我国特有的药用鸡种,是一种营养丰富、滋补身体的珍品。乌鸡生性胆小、怕惊,体小,生存能力较弱,抗病能力与其他禽类相比较差,因此易受各种疾病侵害。乌鸡的养殖在我国具有较长的历史,近年来随着高产高效集约化、规模化饲养方式的兴起,乌鸡疾病明显增加。其养殖过程中常常要做好一些呼吸道疾病、肠道疾病的防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药物使用频率较高,同时存在违规使用金刚烷胺等抗菌抗病毒药物的风险。目前我国肉鸡养殖过程中执行的休药期是以白羽肉鸡为对象获得,存在不适合我国乌鸡的现象。有关研究表明,药物在乌鸡体内的代谢与其他肉鸡品种存在差异,对喹诺酮类、甲氧苄啶等药物代谢缓慢,极易造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问题,已成为影响乌鸡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阻碍。
牛羊是反刍动物,食草后经过反刍、倒沫、促使体格健壮,得病概率较低,肉牛、肉羊养殖用药残留风险相对较低。牛羊肉质量安全风险主要在于养殖、屠宰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瘦肉精”等物质,导致产品中“瘦肉精”检测不合格。
(一)严格兽药生产经营管理
加快推进新版兽药GMP实施,全面推进兽药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宣贯培训,指导督促企业执行新版兽药典标准,按要求升级产品、调整兽药标签说明书,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控制水平。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江苏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严把兽药经营企业准入关,规范兽药经营企业经营活动。加强兽药二维码追溯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生产、经营环节兽药二维码追溯全覆盖,严厉打击无证销售兽药、销售未赋码兽药和将兽用原料药直接销售给养殖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网络经营兽药的清理整治,关闭无证经营兽药的黑网店,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兽药、销售原料药给养殖场户、销售标识不全或无标识等各类非法投入品行为。
(二)加强养殖过程兽药使用督查指导
加强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宣贯实施,加强蛋鸡、乌鸡和肉羊等疫病防控,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科学免疫。加强蛋鸡、乌鸡和肉羊等养殖安全用药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安全用药知识手册、明白纸告知书等宣传到场、普及到户,切实增强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意识,压实养殖场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户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提升养殖技术水平,从正规渠道购买兽药、饲料,切实增强对无二维码兽药、夸大作用用途兽药或饲料等涉嫌违规投入品的辨识能力。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等规定,指导养殖场户根据蛋鸡、乌鸡等药物代谢特点,合理延长休药期,同时规范用药记录、完善养殖档案。加强畜禽养殖投入品使用的督查排查,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严禁使用原料药、人用药以及其他违禁物质等。
关于肉羊养殖,除加强疫病防控、基础免疫、宣传培训、规范用药外,尤其要加强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警示教育,通过养殖违法违规用药典型案例、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等以案说法、以例警示,更要加强畜禽养殖投入品使用的督查排查,严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形成震慑。
(三)推行畜禽绿色养殖方式
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双向发力,强化养殖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提高其依规按标生产的自觉性,实现畜禽养殖源头管控。深入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引导养殖场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通过改善饲养环境条件,增强机体抗病能力,提高养殖群体健康水平。积极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等减抗或无抗养殖以及疾病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积极推广安全高效替抗饲料添加剂、新型无抗日粮配方技术,筛选能够有效防治蛋鸡、乌鸡和肉羊主要疾病的中兽药、植物提取物、禁用药物的替代药物以及新的养殖模式等,提升鸡蛋、乌鸡和肉牛肉羊产品质量安全。
(四)实施畜禽养殖网格化精准监管
对全市蛋鸡、乌鸡和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蛋鸡、乌鸡、肉羊养殖和肉牛集中屠宰的监管对象清单。要依托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将对监管对象纳入网格进行一体化监管,每个网格明确专人负责,网格员既要落实监管责任,也要开展政策宣传、技术指导服务,实行“一岗双责”。依托省“智慧畜牧”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对监管服务对象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
(五)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督促指导蛋鸡养殖场在鸡蛋上市开具合格证,督促指导乌鸡、肉牛肉羊养殖场出栏和屠宰上市时开具检疫证明和合格证。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对进入市场的鸡蛋、乌鸡和牛羊产品严格查验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入市场销售。我市乌鸡养殖量总体较小,要重点加强外地供应我市乌鸡产品的市场准入查验。
(六)加强肉羊养殖的“瘦肉精”监测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肉羊“瘦肉精”产地出栏监测:对全市肉羊养殖场每年至少抽检1次,每次抽检1-2个样品。全面推进“瘦肉精”监测数据上传能力建设,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识读设备规范开展检测,及时准确上传检测结果。对疑似阳性的,24小时内送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确证。确证阳性的,及时转农业执法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饲喂、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兽药残留监测和执法查处
加强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测,监测排查中兽药中非法添加化药、化药中非法添加其他成分、饲料中违规添加药物或违禁物质等风险,重点监测养殖场使用兽药、商品饲料以及自配料等投入品。加强鸡蛋、乌鸡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坚持问题导向,优化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检等监测方案,在开展畜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等基础上,重点加强针对乌鸡产品的专项抽检、肉牛肉羊“瘦肉精”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格实施“检打连动”,对监测不合格投入品或兽药残留超标畜禽产品开展溯源调查处理,加大对生产不合格产品主体从严从重处罚。强化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治理重点
具体措施
时间进度安 排
1.严格兽药生产经营管理
1.加强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
2.加大网络经营兽药清理整治。
1.常年
2.常年
2.推行畜禽绿色养殖方式
1.深入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引导养殖场提高养殖群体健康水平;
2.积极开展无抗或减抗养殖以及疾病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安全高效替抗饲料添加剂、新型无抗日粮配方技术和兽用抗菌药替代品。
常年
3.实施畜禽养殖网格化精准监管
1.对辖区内蛋鸡、乌鸡和肉牛肉羊养殖户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对象清单;
2.推进网格化管理,对监管对象进行划格建网,明确网格监管员。
2021年
12月
4.加强养殖过程兽药使用督查指导
1.加强蛋鸡、乌鸡和肉牛肉羊养殖安全用药宣传;
2.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规范档案记录;
3.加强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警示教育;
4.加强养殖场安全用药督查排查,严厉打击违规用药、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违禁物质等行为。
5.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1.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鸡蛋、乌鸡上市时开具产品质量合格证,肉牛肉羊养殖场出栏时开具检疫证明;
2.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市场的鸡蛋、乌鸡和牛羊产品严格查验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6.加强肉牛肉羊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管理。
1.严格落实产地出栏“瘦肉精”监测;
2.严格落实外市入溧肉牛“瘦肉精”监测;
3.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7.加强兽药残留监测和执法查处
1.加强兽药、饲料监测;
2.加强产品兽药残留监测;
3.严格不合格产品查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推行蛋鸡乌鸡、肉牛肉羊绿色养殖方式,严格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强化科学安全用药监督指导,加强畜禽养殖投入品使用督查排查,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把各项措施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深入推进精准治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信息共享、分析研判、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治理实效。要畅通举报渠道,出台相关奖励办法,接收群众监督。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畜牧兽医站负责协调推进“鸡蛋、乌鸡和肉牛肉羊”精准治理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合格证和追溯制度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指导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三)加强指导服务。全市要针对蛋鸡乌鸡、肉牛肉羊生产全链条各环节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分析研判,实施精准的规范用药指导和生产技术服务。针对禁限用药物使用、常规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适时下发技术性指导意见,并适时组织飞行检查。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精准治理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高压严打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蛋鸡、乌鸡和肉牛肉羊精准治理。
附件3
溧阳市团头鲂、大口黑鲈、乌鳢质量安全
我市主要养殖品种为团头鲂,少量养殖大口黑鲈,无养殖乌鳢,养殖方式均为池塘精养,团头鲂为池塘多品种混养,大口黑鲈为池塘单养,两种品种养殖亩产量都较高。
鳊鱼高密度、集约化的精养模式产量稳定,效益较好,但养殖过程中常出现多种疾病,主要有败血症、肠炎病、腐皮病、锚头鳋病等,其中多数为细菌性疾病,春、夏、秋三季都有发生,常出现休药期未满再次发病的现象。鳊鱼集约化养殖过程中使用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等抗生素治疗细菌性病害,休药期管理不科学可能导致抗生素超标。质量安全风险主要来源是未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以及不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
大口黑鲈常见病毒性疾病主要包括溃疡病、脾肾坏死病和弹状病毒病等;细菌性疾病主要包括柱状黄杆菌病、气单胞菌病、诺卡氏菌病等;寄生虫疾病种类主要包括车轮虫、斜管虫、指环虫、累枝虫、锚头鳋等。在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过量使用抗生素、杀虫剂等兽药的情况。根据近年来的监测结果,大口黑鲈质量问题为恩诺沙星、磺胺二甲基嘧啶等兽药超出残留限量,存在部分禁用药物检出现象。大口黑鲈质量安全风险来源主要包括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问题、不规范使用问题和未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严格控制生产各个环节,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减少水产养殖用兽药的使用量,切实保障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
(一)养殖生产管理
1.团头鲂
(1)池塘建设与清整。建立鳊鱼循环水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化池塘,设置水质净化区域,面积占养殖区的6%~12%,配备三级循环过滤系统。放养前进行清塘、清淤与消毒,清除底部残饵、鱼粪,消灭池底致病菌以及残留敌害生物。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消毒:将池水排干、清淤、曝晒后,放苗前20天左右,每亩用100~120kg生石灰或15~20kg漂白粉(含有效氯25%以上)进行消毒。
(2)苗种投放。鱼种符合GB/T 10030—2006《团头鲂鱼苗、鱼种》的规定,建议选择“浦江1号”“浦江苏号”“华海1号”等经全国水产原良种委员会审定的新品种,从市级以上良繁场购买苗种,并经检验检疫合格。记录苗种来源、苗种检疫信息及投放苗种的品种、规格、投放量与投放时间。
(3)池塘水质调控。根据季节、天气、水色、鳊鱼活动情况适时调控池塘水位。每隔15~20天加注新水1次,每次注水量约为原池水的15%~20 %。池水透明度前期保持在25~40cm,中后期30~50cm。定期应用水质改良类产品进行水质调控。
(4)饲料投喂及管理。选择配合饲料,质量应符合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及SC/T 1074-2004《团头鲂配合饲料》的要求。鱼苗阶段投饲量为鱼体的4%~8%,成鱼阶段为1%~3%。投喂应做到“定时、定位、定量、定质”。
(5)做好病害防控。应通过投放优质苗种、控制养殖密度、使用免疫增强剂、开展重大疫病测报与应用等措施实施疾病预防。发生疾病后根据病情进行药物治疗,给药方式包括药浴、全池泼洒、投喂药饵、食场和工具消毒等。常见疾病发病时间、症状及防控方法详见附表9。
2.大口黑鲈
(1)良种选择。鱼种符合《大口黑鲈》(GB/T 21045-2007)和《大口黑鲈 亲鱼、鱼苗和鱼种》(SC/T 1098-2007)的规定,一般应选择“优鲈1号”“优鲈3号”等经全国水产原良种委员会审定的新品种,从市级以上良繁场购买苗种,并经检验检疫合格。记录苗种来源、苗种检疫信息及投放苗种的品种、规格、投放量与投放时间。池塘养殖投放密度控制在2000~3000尾/亩为宜。集约化养殖投放密度为50~100尾/m3为宜。
(2)水质调控。池塘养殖模式根据不同养殖阶段定期换水,一般每周换水1次,每次换水10~30 cm。每15~20天使用一次改良水质类产品,水体透明度保持在30 cm左右。
(3)饲料选择与投喂。选择配合饲料,质量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的要求,蛋白质含量45 %左右。鱼苗阶段投饲量为鱼体重的4%~8%,成鱼阶段为1%~3%。投喂应做到“定时、定位、定量、定质”。
(4)疾病预防与治疗。应通过投放优质苗种、控制养殖密度、使用免疫增强剂、开展水产养殖重大疫病测报与应用等措施实施疾病的预防。发生疾病后根据病情进行药物治疗,给药方式包括药浴、全池泼洒、投喂药饵、食场和工具消毒等。常见疾病的发病时间、症状及防控方法详见附表7。
(5)养殖日常管理。每日定期巡塘,注意观察水质变化,及时调控水质和底质,保持良好的水体环境。不得投喂幼杂鱼原料饲料。捕捞拉网操作应避免鱼体受伤感染或导致应激反应。做好《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二)投入品使用要求
1.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应严格遵循《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严禁使用禁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如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不得使用停用兽药、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农药和未赋二维码的兽药,不使用无许可证明文件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特别注意甄别以“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和“微生态制剂”等名义进行售卖的假兽药。
2.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水产养殖用兽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三)严格执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养殖生产者承诺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在成鱼上市时开展检测,并开具合格证,对农产品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四)精准掌握全市养殖情况
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团头鲂、大口黑鲈养殖情况调查,摸清辖区内养殖的面积、产量、病害发生、用药习惯、水产品上市等情况,形成团头鲂、大口黑鲈养殖企业名录。实行“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
(五)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
严把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行政许可审批关口,加大投入品质量监测力度,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产品入出库追溯数据全部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加强兽用原料药管理,要将原料药纳入追溯范围,防止非法流入水产养殖环节。加大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
(六)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等绿色养殖模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数量和频率。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培训,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指导养殖生产者采用速测手段,做好兽药残留限量及兽药休药期管理,并开具合格证。重点查处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3种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4种停用兽药等违法使用行为,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行为跟进开展执法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总体时间为2021年6月-2024年6月。具体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底前)。成立三年行动工作小组,制订实施方案,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10月-12月)。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和完善团头鲂、大口黑鲈生产主体名录库,对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总体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三)常态化管理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在集中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制定的名录,采用网格化管理办法,制订问题清单,实施常态化管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月-6月)。收集整理数据、案例,总结监管经验和亮点,疏理形成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是团头鲂、大口黑鲈精准治理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投入品使用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把各项措施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治理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相应职责,统筹抓好治理任务的组织落实。
(三)加强指导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团头鲂、大口黑鲈生产全链条各环节,开展分析研判质量问题产生的根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指导和培训。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投入品不规范使用案件,营造高压严打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兽药残留问题治理。
附表1
豇豆产品易超标农药信息
农药名称
农药种类
农药毒性
农药类型
多菌灵
苯并咪唑类杀菌剂
低毒
常规农药
吡唑醚菌酯
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虫剂
中等毒/低毒
灭蝇胺
三嗪类杀虫剂
克百威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高毒
禁限用(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三唑磷
有机磷杀虫剂
苯醚甲环唑
三唑类杀菌剂
氧乐果
噻虫嗪
烟碱类杀虫剂
附表2
韭菜产品易超标农药信息
毒死蜱
甲拌磷
腐霉利
二甲酰亚胺类杀菌剂
吡虫啉
新烟碱类
多效唑
生长调节剂
乙酰甲胺磷
啶虫脒
附表3
芹菜产品易超标农药信息
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
有机磷类杀虫剂
高毒/中等毒
水胺硫磷
硫逐式一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
阿维菌素
抗生素类
低毒(原药高毒)
附表4
豇豆病虫防治用药参考表
病虫害
农药
有效成分用量(克/亩)
施药期
施药方法
施药
次数
安全间隔期(天)**
蓟马
溴氰虫酰胺
3.33-4.0
发生初期
兑水喷雾
1-3
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0.175-0.225
1-2
7
0.18-0.24
1
3.75-5
3-4
虫螨·噻虫嗪
9-12
5
多杀霉素
1.25-1.5
吡虫啉·虫螨酯
6.75-9
金龟子绿僵菌
30-35
生物农药
蚜虫
苦参碱
0.45-0.6
10
双丙环虫酯
10-16
2
3.33-4
斑潜蝇
1.4-1.8
豆荚螟
卵孵高峰到低龄幼虫盛期
氯虫苯甲酰胺
1.5-3
乙基多杀菌素
3-3.5
茚虫威
1.8-2.7
氯虫·高氯氟
2.1-2.8
高效氯氰菊酯
1.35-1.8
炭疽病
氟菌·肟菌酯
8.6-12.9
发病初期
苯甲·嘧菌酯
40-60
白粉病
蛇床子素
0.25-0.33
无
锈病
腈菌唑
5.2-8
噻呋·吡唑酯
8-10
吡萘·嘧菌酯
13.05-17.4
硫磺·锰锌
105-140
甜菜夜蛾
32-48亿孢子
甜菜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
20-30毫升/亩(30亿PIB/毫升,悬浮剂)
2-5克/亩(300亿PIB/克,水分散粒剂)
斜纹夜蛾
苦皮藤素
0.9-1.2
蚜虫、蓟马等
螺虫乙酯*
9
*表示未登记,但蚜虫、蓟马等可选择螺虫乙酯防治(农业农村部《特色小宗作物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指标》(农农(农药)〔2020〕37号)中临时用药品种)。**表中各农药安全间隔期为参考数据,具体药种安全间隔期以所用农药标签上的要求为准。
附表5
韭菜病虫防治用药参考表
施药次数
灰霉病
异菌脲*
50
啶酰菌胺*
22.5
嘧霉胺
20-30
喷雾
14
19.9-50.0
点燃放烟
30
拌细沙撒施
韭蛆
韭蛆发生初期
45-60
灌根
氟啶脲
15-20
5-10
100-150
印楝素
3.99-7.98
根部喷淋
噻虫胺
22.5-25
呋虫胺
喷淋
21
虱螨脲
15-25
氯氟·噻虫胺
30-40
韭蛆发生初期用药
撒施
吡虫·辛硫磷
虫螨腈·噻虫胺
50-100
联苯·呋虫胺
16.5-19.8
韭蛆低龄幼虫发生初期
灭蝇·噻虫胺
24-32
韭蛆虫害发生初期
氟铃·噻虫胺
30-37.55
辛硫磷
182-399
疫病
烯酰吗啉*
20
氰霜唑*
6.5
氟啶胺*
16
呋虫胺*
7.5
潜叶蝇
灭蝇胺*
15
*表示未登记,但韭菜灰霉病可选择异菌脲、啶酰菌胺防治;韭菜疫病可选择烯酰吗啉、氰霜唑、氟啶胺防治;蚜虫可选择呋虫胺防治;潜蝇可选择灭蝇胺防治。(农业农村部《特色小宗作物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指标》(农农(农药)〔2020〕7号)中临时用药品种)
**表中各农药安全间隔期为参考数据,具体药种安全间隔期以所用农药标签上的要求为准。
附表6
芹菜病虫防治用药参考表
斑枯病
咪鲜胺
12.5-17.5
在病害发生前或发生初期
3.5-4.4
在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开始喷药
1.2-1.8
在芹菜蚜虫发生初期用药
1.0-2.0
在芹菜蚜虫发生初初期
吡蚜酮
5-8
蚜虫发生初期施药
呋虫胺·溴氰菊酯
1.5-2.0
真菌性病害
吡唑醚菌酯*
真菌性病害发生初期
丙环唑*
8
戊唑醇*
*表示未登记,但芹菜斑枯病、菌核病、锈病等真菌病害时可选择吡唑醚菌酯、丙环唑、戊唑醇。(农业农村部《特色小宗作物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指标》(农农(农药)〔2020〕37号)中临时用药品种)**表中各农药安全间隔期为参考数据,具体药种安全间隔期以所用农药标签上的要求为准。
附表7
大口黑鲈常见疾病及防控方法
病名
发病时间
主要症状
预防及治疗方法
车轮虫病
多发生在鱼种阶段,5~8月为主要流行季节。
病鱼鳃有较多粘液,群游于池边或水面。取鱼鳃组织在显微镜下观察,可见大量侧面像碟形或毡帽形、反口为圆盘形、内部有多个齿体嵌接成齿轮状结构的齿环的车轮虫虫体。
预防:(1)鱼苗、鱼种放养前,用生石灰或漂白粉对养殖池塘进行彻底的清塘消毒;(2)苗种放养前,用3%~5%的食盐水溶液浸泡5~10 min,避免携带寄生虫。
治疗:用硫酸铜·硫酸亚铁(5∶2)合剂(0.7 g/m3)或其他国家批准使用的纤毛虫类杀虫剂全池泼洒。
水霉病
晚冬和早春为主要流行季节,可危害鱼种和成鱼。
病鱼患处有棉絮状白色绒毛,食欲不振,行动缓慢。
外用,用0.4‰的食盐和0.4‰的小苏打合剂,连续3天。
斜管虫病
春秋季节为主要流行季节。
病鱼皮肤和鳃有较多粘液,群游于池边或水面。取鳃组织在显微镜下观察,可见大量背面隆起、腹面平坦、左右两边不对称、有一个漏斗状的口管、周身纤毛的斜管虫虫体。
与车轮虫病防控方法相同。
指环虫病
5~8月为主要流行季节,可危害鱼种和成鱼。
指环虫主要寄生在鱼鳃上,亦可寄生在体表;既影响鱼呼吸,还可造成寄生部位损伤引起继发感染。取鱼鳃或体表粘液镜检,可见大量前端有吸盘、后端有固着器的指环虫成虫虫体。
预防:(1)鱼苗、鱼种放养前,用生石灰和漂白粉对养殖池塘 进行彻底的清塘消毒;(2)苗种放养前,用3%~5%的食盐水(100 kg水加3~5 kg食盐)溶液浸泡5~10 min,避免携带寄生虫。
治疗:用90%晶体敌百虫(0.5~1 g/m3)全池泼洒
錨头蚤病
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錨头蚤主要寄生在鱼的体表,在寄生部位形成肉眼可见的针状体。会造成鱼体体表损伤,寄生部位常发炎、红肿、出血,容易引发继发感染。
与指环虫病防控方法相同。
腐皮病
多发生在成鱼阶段。春、夏、秋三季均可发生,水温在15℃以上即可发生,20~30℃时为流行高峰期。
病鱼鳃瓣腐烂发白,鳃小片坏死、崩溃,严重的发病鱼在靠近病灶的鳃盖内侧处充血发炎;糜烂处可见淡黄色的菌团物。病鱼离群慢游于水面、池边或网箱的边缘,两侧或背鳍、腹鳍、尾鳍基部或吻端病灶处色素消退出现白斑,随着病程发展出现皮肤糜烂等症状。
预防:(1)放苗前对养殖池塘进行清塘消毒。鱼种下塘前做好消毒处理,避免携带寄生虫、细菌等病原;(2)发病季节,每月坚持全池遍洒生石灰1~2次,使池水pH值保持在8.0左右;(3)加强饲养管理,保持优良水质,增强鱼体抵抗力。治疗:(1)全池遍洒杀菌消毒剂,杀灭水中及鱼体表的病原菌;(2)内服恩诺沙星、氟苯尼考、复方磺胺等国家批准使用的渔用抗菌药物,用量用法参考渔用药物说明书;(3)若发现有寄生虫混合感染的,要根据寄生虫的种类,对症下药将其杀灭。
细菌性
肠炎病
病鱼腹部胀大,肛门红肿;重症病鱼轻压腹部可见从肛门流出的淡黄色腹水,剖开腹腔内积有腹水,肠管紫红色。用剪刀将肠管剖开,肠内充 满粘状物,肠内壁上皮细胞坏死脱落,严重的病鱼整个腹腔内壁充血。
预防:(1)杜绝投喂变质或不洁的饲料,投饵时做到定时、定质、定量;(2)高温季节减少投饵量、避免在中午和下午高温时投 喂。 治疗:(1)全池遍洒杀菌消毒剂,杀灭水中的病原菌;(2)内服多西环素、硫酸新霉素等国家批准使用的渔用抗菌药物,用量用法参考渔用药物说明书。
诺卡氏菌病
多发生在成鱼阶段,6~9月为主要流行季节。
病鱼食欲减退,离群游于水面或池边,体色变黑;解剖病鱼可见脾脏、肾脏、肝脏、肠系膜等组织布满类似于结节状的小白点;严重时体表肌肉穿孔、继而糜烂。
预防:(1)放苗前对养殖池塘进行清塘消毒。鱼种下塘前做好 消毒处理,避免携带寄生虫、细菌等病原;(2)发病季节,每月坚持全池遍洒生石灰1~2次,使池水pH值保持在8.0左右;(3)加强饲养管理,发病高峰期前,添加维生素C和多维,增强鱼体的抗病能力。
治疗:(1)及时清除病鱼防止病情蔓延;(2)适当减少投饵量;(3)内服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等国家批准使用的渔用抗菌药物,用量和用法参考渔用药物说明书。
虹彩病毒病
多发生在幼鱼阶段。一般在夏季暴发,7~10月为主要流行季节。
病鱼一般浮在水面,大多没有肉眼可见典型症状,但剖检可见鱼鳔膨大,布满红色气腺。有时鱼鳔中有黄色或褐色蜡样分泌物。
预防为主。放养苗种进行虹彩病毒的检测。
附表8
乌鳢常见疾病及防控方法
病鱼鳃有较多粘液,群游于池边或水面。取鱼鳃组织在显微镜下观察,可见大量侧面像碟形或毡帽形、反口为圆盘形、内部有多个齿体嵌接成齿轮状结构的齿环车轮虫虫体。
治疗:用硫酸铜硫酸亚铁粉(水产用)或其他合法杀虫剂全池泼洒。
外用,用0.4‰的食盐,连续3天。
小瓜虫病
在春秋季节、水温15~25℃时易暴发流行,主要感染乌鳢幼苗。
患病乌鳢鳃丝、鳍条及体表上布满白色小点状囊泡,此为小瓜虫虫体和胞囊,故此病也叫做“白点病”。该病的主要症状为游动迟缓,漂浮于水面,随着病情加重,患病乌鳢的体表似附着一层白膜,部分鳞片脱落,皮肤溃烂,常与固体物质发生摩擦,最终因呼吸困难而死亡。
用生石灰清塘清淤,以杀死池塘底部淤泥中的虫卵。将研磨后的五倍子浸泡后,以3~5mg /mL浸出液全池泼洒也有良好的预防作用。病情较轻时,使用用硫酸铜硫酸亚铁粉(水产用)即可治愈小瓜虫病,病情严重时以0.25kg /亩椒子粉与0.5 kg /亩生姜粉混合使用可见显著疗效。
治疗:用精制敌百虫粉(水产用)或敌百虫溶液(水产用)全池泼洒,用法用量参考说明书。
碘泡虫病
每年的5~8月最为流行,发病率高达90%。
鱼体发黑,在水面打转,腹部膨大,剖检后可见有淡黄色液体流出。患病乌鳢幼苗的肾脏内可见一些白色或浅黄色呈圆形的碘泡虫胞囊。患病乌鳢成鱼的整个肾脏处均长满胞囊,肾脏坏死。
以预防为主,可用生石灰化水后清塘消毒,将底泥中的碘泡虫胞囊杀灭。投喂新鲜优质饲料,以提高乌鳢自身的免疫力。应注意将病鱼、死鱼等用生石灰或漂白粉处理后深埋于距池塘较远处。使用精制敌百虫粉(水产用)或敌百虫溶液(水产用)全池泼洒,用法用量参考说明书。同时用硫酸铜硫酸亚铁粉(水产用)或盐酸氯苯胍拌饲投喂。
锚头蚤病
锚头蚤主要寄生在鱼的体表,在寄生部位形成肉眼可见的针状体。会造成鱼体体表损伤,寄生部位常发炎、红肿、出血,容易引发继发感染。
预防:(1)放苗前对养殖池塘进行清塘消毒。鱼种下塘前做好消毒处理,避免携带寄生虫、细菌等病原;(2)发病季节,每月坚持全池遍洒生石灰1~2次,使池水pH值保持在8.0左右;(3)加强饲养管理,保持优良水质,增强鱼体抵抗力。治疗:(1)全池遍洒杀菌消毒剂,杀灭水中及鱼体表的病原菌;(2)内服恩诺沙星粉(水产用)、氟苯尼考粉、复方磺胺嘧啶粉(水产用)等,用量用法参考说明书;(3)若发现有寄生虫混合感染的,要根据寄生虫的种类,对症下药将其杀灭。
预防:(1)杜绝投喂变质或不洁的饲料,投饵时做到定时、定质、定量;(2)高温季节减少投饵量、避免在中午和下午高温时投 喂。 治疗:(1)全池遍洒杀菌消毒剂,杀灭水中的病原菌;(2)内服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等,用量用法参考说明书。
病鱼初期无明显症状,仅表现为食欲下降,反应迟钝,上浮水面。随着病情加重,体表变黑并伴有出血,眼球突出或外缘混浊,腹部膨大,真皮下形成脓疮,有干酪状坏死,鳃上有棉絮状结节,最明显是脾和肾上有明显肉眼结节(肉芽肿),肝、心包和鳔上偶尔也可见。本病病程长, 发病率和死亡率均较高,成鱼养殖池中多发于高温养殖期。
预防:(1)放苗前对养殖池塘进行清塘消毒。鱼种下塘前做好 消毒处理,避免携带寄生虫、细菌等病原;(2)发病季节,每月坚持全池遍洒生石灰1~2次,使池水pH值保持在8.0左右;(3)加强饲养管理,发病高峰期前,添加维生素C和多维,增强鱼体抗病能力。
治疗:(1)及时清除病鱼防止病情蔓延;(2)适当减少投饵量;(3)内服氟苯尼考粉、恩诺沙星粉(水产用)等,用量和用法参考说明书。
败血症
早期病鱼上下颂、口腔、鳃盖、眼睛、鳍基及鱼体两侧轻度充血,肠内有少量食物。严重时体表严重充血、出血,眼眶周围也充血,眼球突出,肛门红肿,腹部膨大,腹腔内积有淡黄色透明腹水或红色浑浊腹水;鳃、肝、肾的颜色较淡,且呈花斑状;肝脏、脾脏、肾脏肿大;胆囊肿大,肠系膜、腹膜及肠壁充血,肠内无食物,有的肠腔内积水或胀大,有的病鱼鱗片竖起,肌肉和鳔壁充血,鳃丝末端腐烂。有时病鱼死亡,外观无明显症状。
弹状病毒病
多发生在水温为(27~30℃),一般在夏季暴发,7~10月为主要流行季节。
鱼在水中乱窜、打转,发病也很急,患病杂交鳢主要症状表现为肝脏、脾脏肿大、表明有大小不等的出血点,鱼鳔血管严重肿胀,整个鱼鳔都被出血斑块覆盖。
预防为主。放养苗种进行弹状病毒的检测,不投放结果阳性的苗种。养殖过程中注意提高鱼体的免疫导强力。
附表9
鳊鱼常见疾病及防控方法
病鱼鳃有较多粘液,群游于池边或水面。鱼鳃组织在显微镜下观察,可见大量侧面像碟形或毡帽形、反口为圆盘形、内部有多个齿体嵌接成齿轮状结构的车轮虫虫体。
病鱼皮肤和鳃有较多粘液,群游于池边或水面。鳃组织在显微镜下观察,可见背面隆起、腹面平坦、左右两边不对称、有一个漏斗状的口管、周身纤毛的斜管虫虫体。
多发生在成鱼阶段。春夏秋三季均可发生,水温在15℃以上即可发生,20~30℃时为流行高峰期。
鱼种至成鱼都易发,死亡率50%左右,严重时可达90%以上。水温在20C以上发生流行,流行高峰为水温25~30℃。
早期病鱼上下颂、口腔、鳃盖、眼睛、鳍基及鱼体两侧轻度充血,肠内有少量食物。严重时体表严重充血或出血,眼眶周围也充血,眼球突出,肛门红肿,腹部膨大,腹腔内积有淡黄色透明腹水或红色浑浊腹水;鳃、肝、肾的颜色较淡,且呈花斑状;肝脏、脾脏、肾脏肿大;胆囊肿大,肠系膜、腹膜及肠壁充血,肠内无食物,有的肠腔内积水或胀大,有的病鱼鱗片竖起,肌肉和鳔壁充血,鳃丝末端腐烂。
预防:(1)放苗前对养殖池塘进行清塘消毒。鱼种下塘前做好消毒处理,避免携带寄生虫、细菌等病原;(2)发病季节,每月坚持全池遍洒生石灰1~2次,使池水pH值保持在8.0左右;(3)加强饲养管理,发病高峰期前,添加维生素C和多维,增强鱼体的抗病能力。
附表10
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号
动物食品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序号
名称
依据
回石酸锡押(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农业农村
部公告第
250号
ß-兴奋剂(ß-agonists)癸及其盐、酯
东制剂:氯化亚东(甘东)(Calomel)、醋酸东(Mercurous acetate)、
硝酸亚东(Mercurous nitrate)、吡睫基醋酸东(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4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卡巴氧(Carbadox)及其盐、酯
6
呋南丹(克百威)(Carbofuran)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
杀虫咪(克死蜗)(Chlordimeform)
氨苯砜(Dapsone)
硝基呋南癸:呋南西林(Furacilinum)、呋南妥因(Furadantin)、呋南它酮 (Furaltadone)、呋南唑酮(Furazolidone)、呋南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
11
林丹(Lindane)
12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13
癸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Melengestrol Acetate)、甲基辜丸酮(Methyltestosterone)
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玉米赤霉醇(Zeranal)
安眠酮(Methaqualone)
硝呋烯腙(Nitrovin)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17
硝基咪唑癸:洛硝达唑(Ronidazole)、替硝唑(Tinidazole)
18
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
19
己二烯雌酚(Dienoestrol)、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己烷雌酚(Hexoestrol
及其盐、酯
锥虫碑胺(Tryparsamile)
万古霉素(Vancomycin)及其盐、酯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兽药(截至2020年6月30日)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
噬菌握弧菌微生态制剂(生物制菌王)
第2293号
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
第2583号
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第2638号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附表11
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2号
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截至2020年6月30日)
休药期
抗生素
消毒剂
甲砜霉素粉*
A
500度日
35
次氯酸钠溶液(水产用)
B
未规定
氟苯尼考粉*
375度日
36
过碳酸钠(水产用)
氟苯尼考注射液
37
过硼酸钠粉(水产用)
0度日
氟甲喹粉*
175度日
38
过氧化钙粉(水产用)
恩诺沙星粉(水产用)*
39
过氧化氢溶液(水产用)
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
750度日
40
含氯石灰(水产用)
维生素C磷酸酯镁盐酸环
丙沙星预混剂
41
苯扎溴铵溶液(水产用)
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
42
癸甲溴铵碘复合溶液
磺胺间甲氧密睫钠粉(水
产用)*
43
高碘酸钠溶液(水产用)
复方磺胺密睫粉(水产用)*
44
蛋氨酸碘粉
虾0日
复方磺胺二甲密睫粉(水
45
蛋氨酸碘溶液
鱼虾0日
复方磺胺甲噁唑粉(水产用)*
46
硫代硫酸钠粉(水产用)
驱虫和杀虫剂
47
硫酸铝押粉(水产用)
复方甲苯咪唑粉
150度日
48
碘附(1)
甲苯咪唑溶液(水产用)*
49
复合碘溶液(水产用)
地克珠利预混剂(水产用)
溴氯海因粉(水产用)
阿苯达唑粉(水产用)
51
聚维酮碘溶液(II)
吡喹酮预混剂(水产用)
52
聚维酮碘溶液(水产用)
辛硫磷溶液(水产用)*
53
复合亚氯酸钠粉
C2236
敌百虫溶液(水产用)*
54
过硫酸氢押复合物粉
C2357
精制敌百虫粉(水产用)*
中药材和中成药
盐酸氯苯胍粉(水产用)
55
大黄末
22
氯硝柳胺粉(水产用)
56
大黄芩鱼散
23
硫酸锌粉(水产用)
57
虾蟹脱壳促长散
24
硫酸锌三氯异氰脲酸粉
(水产用)
58
穿梅三黄散
25
硫酸铜硫酸亚铁粉(水产用)
59
蚌毒灵散
26
氰戊菊酯溶液(水产用)*
60
七味板蓝根散
27
溴氰菊酯溶液(水产用)*
61
大黄末(水产用)
28
高效氯氰菊酯溶液(水产用)*
62
大黄解毒散
抗真菌药
63
大黄芩蓝散
29
复方甲霜灵粉
C2505
240度日
64
大黄侧柏叶合剂
65
大黄五倍子散
三氯异氰脲酸粉
66
三黄散(水产用)
31
三氯异氰脲酸粉(水产用)
67
山青五黄散
32
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水产用)
68
川楝陈皮散
33
稀戊二醛溶液(水产用)
69
六味地黄散(水产用)
34
浓戊二醛溶液(水产用)
70
六味黄龙散
71
双黄白头翁散
101
黄连解毒散(水产用)
72
双黄苦参散
102
黄芪多糖粉
73
五倍子末
103
银翘板蓝根散
74
五味常青颗粒
104
雷丸槟榔散
75
石知散(水产用)
105
蒲甘散
76
龙胆泻肝散(水产用)
106
博落回散
C2374
77
加减消黄散(水产用)
107
银黄可溶性粉
C2415
78
百部贯众散
疫苗
79
地锦草末
108
草鱼出血病灭活疫苗
80
地锦鹤草散
109
草鱼出血病活疫苗(GCHV-892株)
81
芪参散
110
牙鲆鱼溶藻弧菌、鳗弧
菌、迟缓爱德华菌病多联
抗独特型抗体疫苗
82
驱虫散(水产用)
111
嗜水气单胞菌败血症灭
活疫苗
83
苍术香连散(水产用)
112
鱼虹彩病毒病灭活疫苗
C2152
84
扶正解毒散(水产用)
113
大菱鲆迟钝爱德华氏菌
活疫苗(EIBAV1株)
C2270
85
肝胆利康散
114
大菱鲆鳗弧菌基因工程
活疫苗(MVAV6203株)
D158
86
连翘解毒散
115
鳜传染性脾肾坏死病灭
活疫苗(NH0618株)
D253
87
板黄散
维生素类药
88
板蓝根末
116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粉(水
产用)
89
板蓝根大黄散
117
维生素C钠粉(水产用)
90
青莲散
生物制品
91
青连白贯散
118
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2
92
青板黄柏散
119
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3
93
苦参末
120
注射用复方鲑鱼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
94
虎黄合剂
121
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A
型(水产用)
95
虾康颗粒
122
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B
96
柴黄益肝散
123
注射用绒促性素(I)
97
根莲解毒散
其他类
98
清健散
124
多潘立酮注射液
99
清热散(水产用)
125
盐酸甜菜碱预混剂(水产用)
100
脱壳促长散
说明:1.本宣传材料仅供参考,己批准的兽药名称、用法用量和休药期,以兽药典、兽药质量标
准和相关公告为准。
2.代码解释,A:兽药典2015年版,B:兽药质量标准2017年版,C:农业部公告,
D:农业农村部公告。
3.休药期中"度日"是指水温与停药天数乘积,如某兽药休药期为500度日,当水温25摄
氏度,至少需停药20日以上,即25摄氏度x20日=500度日。
4.水产养殖生产者应依法做好用药记录,使用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必须遵守休药期,购买
处方药必须由执业兽医开具处方。
5.带*的兽药,为凭借执业兽医处方可以购买和使用的兽用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