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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营造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常州市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件大事,作为安全生产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新《安全生产法》适应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效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突出强调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继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撑。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从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自觉的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觉主动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创新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以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安氛围。发挥各类新兴媒体在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上的重要作用,加强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的协同配合,坚持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形成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网络矩阵和集群化效应。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举办专题宣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向各类人员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监管执法工作,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传达到所监管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要集中开展送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要在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入口、公交地铁、市民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宣传画,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学习培训。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中,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提升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全文,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款具体内涵,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的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严格时序进度。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之一。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培训等工作,请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将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台账资料(包括实施方案、活动照片、工作总结等),于11月10日前报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如有创新性、亮点工作,请及时上报。联系人:蒋金达、陈冬,联系电话:0519-87037603,电子邮箱:lyjjfgk.163.com。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