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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新闻出版、电影放映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内涵要求,根据《江苏省新闻出版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和我市新闻出版、电影行业实际,聚焦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现就切实做好我市新闻出版、电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狠抓安全生产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坚决扛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任务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定期分析研判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各镇(区、街道)要加强行业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溧阳市新闻出版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溧安〔2020〕25号)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电影放映单位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抓安全生产管理。全市各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等要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治理、事故防范、职工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真抓、真管、真改、真落实,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开展自查自纠,突出安全生产防范重点
各出版物发行单位、印刷复制企业、电影放映单位要坚持把出版物发行、印刷、电影放映的内容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严格执行新闻出版、电影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出版物发行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客流量大的特点,确定专人值班值守,确保营运秩序和人员安全。印刷企业要严格对照市安委会溧安〔2020〕2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抓好用电、防火安全、印刷机械操作安全,加强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全面摸排安全隐患,细化安全措施,集中整治安全隐患。各电影放映单位要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严格执行预约限流、排片间隔、人员排查、环境消毒、责任落实、应急处置六个到位的基础上,推进电影院有序安全放映。各出版物发行单位、印刷复制企业、电影放映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四、健全监督机制,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各镇(区、街道)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厘清权责关系,确定专门部门落实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细化排查标准,确保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安全检查回执表见附件1)。要坚持放假不放松、责任挂心中的态度,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尤其加大中秋、国庆期间执法检查频次。
请各镇(区、街道)于9月24日前报送所辖地区内印刷企业危化品使用安全风险分析报告,每月25日前上报《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大检查情况进展表》(见附件2)并汇总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典型经验做法,12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行动总结和总体数据,联系电话:87269517,电子邮箱:1209734672@qq.com.
附件:1.溧阳市新闻出版、电影行业安全检查回执表;
2.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大检查情况进展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溧阳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9月16日